基金全称 | 华安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创业板人工智能ETF |
基金代码 | 159279(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5年09月04日 | 成立日期 | --- |
成立规模 | --- | 资产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证券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 | 最高赎回费率 | --- |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
姓名 | 刘璇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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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日期 | 2025-09-01 |
刘璇子女士: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应届毕业加入华安基金,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2月,同时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由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CES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基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证机器人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任职天数 | 任职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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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79 | 华安创业板人工智能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5-09-01 | 至今 | 5天 | |
159267 | 华安国证航天航空行业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5-07-21 | 至今 | 47天 | -5.02% |
013319 |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5-03-10 | 至今 | 180天 | 17.52% |
013320 |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5-03-10 | 至今 | 180天 | 17.39% |
516660 |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5-03-10 | 至今 | 180天 | 18.76% |
022929 | 华安创业板50指数Y | 指数型-股票 | 2024-12-13 | 至今 | 267天 | 37.09% |
021253 | 华安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发起式C | 指数型-股票 | 2024-10-10 | 至今 | 331天 | 27.41% |
021252 | 华安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发起式A | 指数型-股票 | 2024-10-10 | 至今 | 331天 | 27.69% |
017638 | 华安深证100ETF发起式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4-07-22 | 至今 | 1年又46天 | 40.08% |
017637 | 华安深证100ETF发起式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4-07-22 | 至今 | 1年又46天 | 40.92% |
020981 | 华安国证机器人产业指数发起式A | 指数型-股票 | 2024-03-26 | 至今 | 1年又164天 | 41.47% |
020982 | 华安国证机器人产业指数发起式C | 指数型-股票 | 2024-03-26 | 至今 | 1年又164天 | 40.98% |
017560 | 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ETF发起式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2-12-27 | 至今 | 2年又254天 | 85.08% |
017559 | 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ETF发起式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2-12-27 | 至今 | 2年又254天 | 86.07% |
016908 | 华安中证基建指数发起A | 指数型-股票 | 2022-11-15 | 至今 | 2年又296天 | 15.56% |
016909 | 华安中证基建指数发起C | 指数型-股票 | 2022-11-15 | 至今 | 2年又296天 | 14.92% |
016764 |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发起式C | 指数型-股票 | 2022-10-14 | 至今 | 2年又328天 | 6.40% |
016763 | 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发起式A | 指数型-股票 | 2022-10-14 | 至今 | 2年又328天 | 7.02% |
588290 | 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2-09-30 | 至今 | 2年又342天 | 97.68% |
516900 | 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2-07-18 | 至今 | 3年又51天 | -26.27% |
159618 |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2-04-08 | 至今 | 3年又152天 | -28.09% |
014985 | 华安创业板50指数C | 指数型-股票 | 2022-02-22 | 至今 | 3年又197天 | 13.00% |
014980 | 华安上证50ETF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2-02-22 | 至今 | 3年又197天 | 4.92% |
014304 | 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1-12-28 | 2024-12-29 | 3年又2天 | -51.68% |
014303 | 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1-12-28 | 2024-12-29 | 3年又2天 | -51.39% |
159706 | 华安深证100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1-12-09 | 至今 | 3年又272天 | -15.14% |
013105 |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1-09-01 | 2024-09-02 | 3年又2天 | -60.69% |
013106 |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1-09-01 | 2024-09-02 | 3年又2天 | -61.05% |
012837 | 华安CES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发起A | 指数型-股票 | 2021-08-03 | 至今 | 4年又35天 | -15.44% |
012838 | 华安CES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发起C | 指数型-股票 | 2021-08-03 | 至今 | 4年又35天 | -16.47% |
516270 | 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1-07-09 | 至今 | 4年又60天 | -40.49% |
160420 | 华安创业板50指数A | 指数型-股票 | 2021-01-18 | 至今 | 4年又232天 | 4.36% |
040190 | 华安上证50ETF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0-11-02 | 至今 | 4年又309天 | 4.77% |
510190 | 华安上证50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0-11-02 | 至今 | 4年又309天 | 7.20%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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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 暂无数据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完全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进行替代。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购赎回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本基金将以市场利率趋势研判为主,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和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目标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相对价值策略、骑乘策略和利差套利策略等对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债券品种进行主动投资。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分析、理论定价分析、债券发行条款、投资导向的变化等方面综合评估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价值,选取具有较高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重点选择。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在符合以下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业绩比较基准 | 暂无数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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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50万元 | --- | 0.80% |
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100万元 | --- | 0.50% |
大于等于100万元 | --- | 每笔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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