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位为稳健型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长率、PPI、CPI、工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宏观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以及符合战略配置目标比例前提下,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行业进行配置,并适时地对行业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系统地跟踪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产业和区域政策以及发展规划等对资本市场走向具有引导性作用的政策,由此确定结构性的市场投资机会。根据各类政策的紧密跟踪,深入分析各行业与相关政策的相关受益程度和受益时间。通过对受益程度的分析从而判断在政策推动下行业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是否将显著提高。同时根据受益时间的分析来判断行业受益于相关政策的时间是否持续。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分析、行业估值分析、行业生命周期识别等分析方法评估行业的投资前景,具体指标如下:
(1)流动性指标:包括行业平均存款周转率、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行业估值指标:包括行业PE、PB、PEG等;
(3)生命周期识别指标:包括行业销售增长率、行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以及行业利润率等。
2、个股精选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在境内与香港上市的公司中精选成长性明确、市场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通过分析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质量的定量指标,判断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重点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净资产收益率ROE高于行业或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3、估值水平分析
在选定的股票备选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价值评估分析,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本基金通过价值评估分析体系,选择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池。价值评估分析主要通过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股息贴现模型等方法,及基金管理人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情况灵活运用,从估值层面发掘价值。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优先选择将基本面健康、持续创造利润能力强、业绩增长潜力大、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投资策略
基于上述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力求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达成较高的风险收益比,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基金的配置与选择策略
在具体基金的选择方面,首先根据公司对基金分析评价成果,定期甄选基金进入基金备选池。
(1)基金公司的综合评价
对基金公司的综合评价侧重定性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基金公司的股东背景、公司治理、核心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和稳定性、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的综合素质和稳定性、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管理层的管理风格、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执行度、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执行力度、公司基金交叉持股情况、公司产品多样性、产品创新能力及客户服务水平等。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将基金公司分为三个类别:重点投资类、可选投资类、暂不关注类。
(2)基金的综合评价
根据基金品种的分类,以每类基金的具体品种为对象进行评价,并对各基金进行评级和排序。考虑因素主要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定量的分析因素包括基金的获利能力(绝对的和风险调整后的)、基金的风险度量、基金业绩的持续性分析、基金风格分析、基金组合分析及收益分解(主要分析基金的仓位变动、持仓行业特点及变动、重仓股特点及变动、重仓股集中度、换手率特点等);定性的分析因素包括基金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投资理念、投资能力、职业道德、违规记录等。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之后,对基金进行综合评价。
在指数基金和ETF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市场长期趋势与市场风格,通过研究指数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考虑到标的指数在估值水平、成长性、波动性、流动性方面的特征差异,重点分析各标的指数在行业分布方面的差异,根据行业景气度跟踪,基于风格轮换投资策略进行被动型指数基金产品配置。同时关注ETF标的指数估值水平、基金规模、场内流动性、市场折(溢)价情况、基金费率水平,选择市场表现良好、投资管理能力强、跟踪误差小、流动性好、综合费率便宜的ETF进行投资。
在其他基金的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定量分析基金的净值增长率、波动率、风险收益比、基金的选股能力和择时能力等指标,综合考察基金的市场表现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准。
2、基金组合的构建
组合的构建通过“核心-卫星”模式实施。“核心”策略是根据配置策略,选取优秀、均衡的主动管理产品,对基金从持仓维度、行业维度、因子维度、收益维度及基金经理投资策略维度等多方面开展研究,进行分散投资,力求达到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卫星”策略是为实现smart beta配置需求,选取的主题或工具型基金产品,增强投资回报。
3、动态再平衡与策略组合调整
动态跟踪组合表现与资产配置目标的偏离情况,关注底层基金表现及相关基金管理人动态,对组合进行动态(关注风险指标)监控并做出相应动态再平衡。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具体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