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    型: | 成 立 日:--- | 存续期限:--- |
|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 投资经理: |
| 规    模:--- | 管理人参与规模: |
本计划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后的前5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期,之后每满3个月后的前5个工作日为开放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开放期投资者可以参与和退出。
1、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1)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3)集合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在委托人退出和集合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本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日。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存在,推广期参与的为本集合计划成立日,存续期参与的为参与当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R,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
业绩报酬计算方式:
年化收益率(R)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E)的计算方法
R≤6% 0 E=0
6%
积极选股,稳健投资,稳定增值。
本计划遵循“注重价值,兼顾成长”的理念。在投资的过程中,将价值作为第一考虑要素,在投资价值评估过程中,将价值与成长联系在一起,成长性是价值评估的一部分。“价值”是投资过程中的最重要研判因素,而“成长”则是获取超额收益的源泉。 本计划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遵循上述投资理念,作出综合判断,并运用组合投资的方式,分散投资风险,获取稳健收益。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式转债)、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1、资产配置 本集合计划的资产将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投资型基金等股权类资产及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品,参与新股申购,还可配置于债券、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本集合计划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集合计划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之间的平衡配置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与判断、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对投资价值的评估、对新股的合理定价等因素。 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变化,包括经济增速、通货膨胀、货币政策等因素,对各类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收益前景进行判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动态地调整组合中各种类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比重。 2、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对象 本集合计划遵循“注重价值,兼顾成长”的投资理念,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价格严重低于价值的公司;高成长、竞争力强、业绩超预期的盈利拐点型公司。 (2)投资策略 ①行业配置 本集合计划在行业配置层面实施积极的“行业轮换”策略,主要考虑该行业自身发展的状况、所处的生命周期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所形成的中长期吸引力;经济周期、行业拐点所决定的该行业中短期的吸引力;以及行业的估值水平。 ②个股选择 本集合计划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 Ⅰ.价格严重低于价值的公司 这类公司可能是没有被市场挖掘,或者在一轮系统性风险释放后被错杀,从而导致其股价严重低于内在价值。 Ⅱ.高成长、竞争力强的公司 这类公司可以分为:经典成长型公司,即可以提供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公司;市场份额成长型公司,依靠更好的产品质量、形象或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增长;合并成长型公司,这类公司的增长来自于收购大量其他公司,支付合理收购价格并实现融合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充分、仔细、严谨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公司价值与成长性的研判,决定具体的投资标的。在研判的过程中,关注公司的优势,例如成本优势、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等,以及长期的竞争力,例如公司发展战略、领导团队和信誉及社会形象等。 3、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新股申购部分包括新发行股票和股票增发。 本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新股认购和股票增发项目,通过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包括发行人行业背景、产销规模、市场地位、核心技术以及持续经营等,结合发行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新发和增发股票的询价和配售,利用相对价值分析方法,并根据可比公司股票基本面因素和价格因素构造多因素模型,充分考虑禁售期的长短以及此期间市场整体估值状况,综合判断发行人股票的估值,以降低风险,获取较高收益。 4、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其它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及银行存款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此类资产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保持本集合计划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计划采用主动投资策略,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预测未来利率走势,对债券等级、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不断优化和构建最佳期限结构的债券组合。 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方面,本集合计划倾向于投资管理规范、规模大的货币市场基金。 5、基金投资策略 本计划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方法,在充分考察整个基金团队的投研能力和投资风格的基础上,选择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进行主动投资。在开放式基金投资方面,管理人在充分考虑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基金的业绩增长性、波动性、流动性等市场表现,分析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股票集中度、行业集中度等情况进行投资。封闭式基金投资则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选择净值增长潜力较大的封闭式基金,以获取净值增长带来价格上升的预期收益;二是考虑基金的折价率和剩余期限,选择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到期或剩余期限与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基本匹配的折价率较高的封闭式基金,以买入持有为主,并适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把握波段机会,获取价值回归带来的预期收益。定期和不定期对所选基金进行分析和评估,动态调整基金品种和基金间组合比例,不断优化风险控制能力和提升收益水平。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卖出股指期货和买入股指期货两种方向的套期保值策略。本集合计划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投资策略主要从套期保值的比率、基差、合约期限匹配、时机选择等方面进行考虑。本集合计划股指期货投资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套保额度 本集合计划主要根据以下三个因素确定套期保值额度: 1)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本集合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必须严格遵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关于股指期货投资比例的限制; 2) 股票头寸买卖的灵活性。如果本集合计划股票组合持有头寸较大,股票构成较为复杂,且持有的时间较长,具有较大的冲击成本,则套保额度相应扩大; 3) 股票头寸受非系统风险影响的程度。如果本集合计划股票组合主要承担股市系统性风险,则将适当扩大套保额度,相反,如果股票组合受非系统性因素影响较大,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动同股指的变动存在较大差异,则将相应降低套保额度。 (2) 确定套保方向 本集合计划将运用卖出套保和买入套保进行套期保值。卖出套保主要适用于目前持有股票组合但会在未来某个时间卖出股票组合或者希望股票组合市值稳定,通过卖出期货合约防止股市下跌造成的股票组合损失;买入套保主要适用于通过买入期货合约规避股票组合买入成本的不确定性。本集合计划将在综合分析市场走势、股票组合价格变动趋势的基础上选择具体的套保方向。 (3) 确定合约交割月份 本集合计划在选择合约交割月份时,将根据股票组合交易的预计时间、合约成交的活跃程度以及各合约之间的相对价差来选择。 (4) 确定套保所需合约数量 在确定套保所需合约数量时,本集合计划将首先计算股票组合中每只个股与沪深300指数之间的β值,即每只股票与标的指数的相关度,在此基础上确定股票组合的β值,然后再根据股指期货每手合约价值确定套保所需合约数量。具体计算公式为: 套期保值所需股指期货合约数量 =Σ(个股市值×个股对沪深300之β值)/股指期货每手合约价值 (5) 入市建仓及结束套期保值 在确定套保所需合约数量后,本集合计划将根据计算结果建立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同时,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套期保值期间内股票市场的走势判断,选择合适的时机结束套期保值操作。
一年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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