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    型: | 成 立 日:--- | 存续期限:--- |
|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 投资经理: |
| 规    模:--- | 管理人参与规模: |
优先级份额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后的首2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期,之后每满1个结算周期后的首2个连续工作日(如与普通级B1、B2份额开放期月份重合则为当个结算周期后第一个连续4个工作日之中的后2个工作日)为后续开放期。其中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可以申请参与和退出,在开放期的第2个工作日可以申请参与、不能申请退出。 普通级B1、B2份额的开放期为计划每满18个优先级结算周期后的第一个连续4个工作日之中的前2个工作日(需要与优先级的2个开放日连续,普通级B1、B2份额的2个开放日与优先级的2个开放日为4个连续的工作日,如不连续则顺延)。其中本集合计划普通级B1、B2份额投资者在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可以申请参与和退出,在开放期的第2个工作日可以申请参与、不能申请退出。 优先级开放期的第一工作日是优先级上一结算周期的最后一天,普通级开放期的第一工作日是普通级上一结算周期的最后一天。
1、若符合业绩报酬提取条件,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普通级B1、B2份额分红日、普通级B1、B2份额委托人退出日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普通级B1、B2份额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在普通级B1、B2份额委托人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普通级B1、B2份额委托人持有期内普通级B1、B2份额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10%,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普通级B1、B2份额委托人持有期内普通级B1、B2份额年化收益率大于10%,管理人将对普通级B1、B2份额年化收益超过10%部分提取业绩报酬,其中普通级B1份额的计提比例为100%,B2份额的计提比例为30%。本集合计划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以扣减现金的方式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业绩报酬由管理人负责计算和复核,托管人不承担复核责任。
在以资产安全性为优先考虑的前提下,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计划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自上而下的确定债券投资策略。再通过个券估值和信用评级分析等手段,自下而上的精选出价值被低估且有较高配置价值的个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为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固定收益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债券投资基金(含开放式债券投资基金、LOF债券投资基金、普通封闭式债券投资基金、分级债券型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分级偏股型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现金类资产(银行存款、3个月内到期的政府债券和央行票据、期限在7天内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和现金等);债券正回购。本集合计划不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例外。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集合计划作为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时,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无需征询委托人同意。 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完成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管理人应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应当自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因一级市场申购而发生比例超标的情况时,应在该获配股票锁定期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将持仓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计划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并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盈利预测指标、市场流动性指标等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形成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预期和判断,进而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降低本计划资产的风险水平,提高本计划资产的收益水平。 表1:浙商汇金增强聚利集合计划资产配置比例 资产类别 配置下限 配置上限 权益类产品 0% 20% 固定收益类产品 0% 95% 权证 0% 2% 现金类资产 5% 100% 2、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策略 (1)组合构建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和未来市场利率水平的分析,动态调整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对不同期限的债券进行配置;对于不同期限不同类型的债券,将根据对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分析进行配置;在确定投资品种后,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分析,确定各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1)久期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并动态调整组合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在确定组合久期后,本计划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量化分析,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选择运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3)类属配置:对不同债券类属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不同信用级别的债券配置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个券选择策略 在组合构建策略形成的基础上,对影响个券定价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供求、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债券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选择定价合理及价值被低估的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单个债券的信用分析,综合考虑发债主体的财务构成、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和再融资能力等各项因素,并结合对宏观经济和产业前景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损失和概率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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