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暂无数据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积极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根据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各类资产市场表现变化情况,对股票、债券、基金和现金等大类资产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调整。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直接投资股票作为投资基金的补充,本基金主要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筛选出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策略
(1)构建备选子基金池
本基金管理人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建立基金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基金管理人自研的基金经理评价模型,选择一批选股能力优秀的基金经理,作为后期尽调备选。
定性评价主要围绕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体系等展开尽调,判断业绩是否可持续。备选子基金池的筛选具体包括:
基金产品:主要考察基金业绩、规模、成立时间、基金费率、申赎限制、场内流动性(如为上市基金)等因素。
基金经理:主要考察基金经理从业经历、管理本基金的年限、历史管理业绩等。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平台,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表现和基金经理的发挥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本基金主要考察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规模、旗下基金业绩、投资团队稳定性等。
(2)构建基金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核心-卫星策略,从子基金池中精选优质基金,构建基金组合。
在构建核心组合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投资风格,长期资产配置将以股票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为主。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宏观与微观经济、市场与政策等因素确定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经济与市场发展情况,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核心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具体的基金配置方法上,基金管理人将从备选子基金池中选择具备长期投资价值、风格稳定、逻辑自洽的标的进行配置。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市场及基金运作情况配置卫星组合,对核心组合形成补充。在构建卫星组合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收益水平、风格明确、流动性等因素进行配置。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配置卫星组合或选择不配置卫星组合,基金资产并非必然配置卫星组合。
(3)投后跟踪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组合进行紧密的动态跟踪,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子基金运作情况积极调整基金组合。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高度注重组合风险的界定与控制,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中,通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风险控制机制,做到全面监测、及时预警、科学判断、合理控制,实现组合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照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