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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长江货币管家货币
基金代码890017(前端)基金类型货币型-普通货币
发行日期成立日期/规模2022年07月19日 / --
资产规模20.68亿元(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份额规模20.6822亿份(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管基金托管人中登公司
基金经理人王林希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0.90%(每年)托管费率0.0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25%(每年)最高认购费率---(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0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1.0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相对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前款第4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如果债券信用评级调整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范围不符合前述标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在实际操作中将主要依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细分市场规模、流动性、收益性及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相对投资价值,在适配的资产利率期限结构下,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随时进行动态调整,以平衡组合的高流动性和收益性的需求。 收益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研究主要经济变量指标以分析宏观经济情况,进而判断未来利率曲线的变化方向,为各种投资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本基金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综合考虑债券的期限结构、债券的供给、流动性、凸度分析制定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考察信用资质变化、供需关系等因素,对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跟踪债券发行人和债券工具自身的信用质量变化,并结合外部权威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确定基金资产对相应债券的投资决策。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基于收益率曲线筛选定价偏高或偏低的券种或个券,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选取风险收益配比合理的债券资产构建投资组合,在同等或相似水平下,优先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风险。 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保持高流动性的特性,综合基金投资者净赎回资金需求、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通过对基金资产结构的合理安排(包括现金资产的比例、资产剩余期限管理或其他措施等),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组合的现金流,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支付; 4、本基金根据每日暂估收益情况,将当日暂估收益计入投资人账户,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进行收益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将启动应急机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6、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其累计未结转收益将在月度分红时支付; 7、投资者解约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收益支付; 8、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9、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如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以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登记的份额体现其持有的权益;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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