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规范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同时辅以“自下而上”股票精选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和市场风险特征变化的判断,动态优化资产配置,以研究驱动个股精选,重点投资于可持续创造超额收益的上市公司及行业,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并从定量、定性两个维度严格筛选并分析研究,精选本基金主题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
(1)主题界定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数字经济相关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对于数字经济的界定如下:
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定义,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本基金对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主要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具体界定如下:
①数字产品制造业,主要包括从事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的企业;主要涉及电子行业中的半导体、元器件、光学光电子、消费电子、电子化学品行业,计算机行业中计算机设备行业,机械制造和电力设备行业中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零部件。
②数字产品服务业,主要包括从事涵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影视设备的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和维修的企业。
③数字技术应用业,主要包括从事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资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主要涉及计算机行业中的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行业,传媒行业中的游戏、广告营销、影视院线、数字媒体、社交、出版及电视广播行业。
④数字要素驱动业,主要包括从事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资源与产权交易的企业;主要涉及传媒行业中的互联网传媒行业,通信行业中的通信服务及通信设备行业。
⑤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主要指被数字技术深度改造升级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的传统行业,主要包括从事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建筑、数字金融的企业;主要涉及汽车、交通运输、电力设备、公用事业、环保、医药生物、农林牧渔、机械设备、轻工制造、家用电器、建筑装饰、金融和服务于电子、通信、计算机及汽车行业的基础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相关产业发展变化及趋势,如当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发生变化,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数字经济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及范围进行变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A、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成长能力、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
①成长能力:通过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选择高成长收益的上市公司,考察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等。
②盈利能力:通过评估公司,选择盈利质量高的上市公司。考察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资产收益率(ROE)、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总资产收益率(ROA)等。
③估值水平:通过评估当前市场估值水平的合理性,选择目前估值水平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考察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PEG、EV/EBITDA、自由现金流折现(DCF)等。
B、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空间、行业竞争格局、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能力。
①产品具备竞争优势。公司能够在技术、资源、品牌、创新等方面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份额,提高收益率。
②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公司自身行业地位显著,市场竞争力较强。
③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治理机构、完善的经营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措施,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方向。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不定期对选股的具体策略进行调整改进,以求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超额收益。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将结合香港市场特点,选择符合投资目标的优质港股公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收取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