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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追踪:2家公司火速切割!9年前曾撰文 呼吁重视幼女性侵害

2020年04月10日 12:3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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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追踪:2家公司火速切割!9年前曾撰文 呼吁重视幼女性侵害】近日,一则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爆料人称,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性侵14岁养女。据媒体报道,涉案高管名为鲍毓明,曾担任杰瑞股份及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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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爆料人称,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性侵14岁养女。

  据媒体报道,涉案高管名为鲍毓明,曾担任杰瑞股份及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月9日晚间,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发布案情通报称,该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月10日上午,杰瑞股份中兴通讯相继公告,杰瑞集团已与鲍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中兴通讯也表示,独立非执行董事鲍毓明已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颇为讽刺的是,每经小编注意到,9年前,鲍毓明曾在其个人博客中写道,“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两家公司火速切割,警方决定再次立案

  鲍毓明此前任山东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4月10日早间,杰瑞股份发布关于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澄清说明公告,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发布《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等报道,报道中涉及的当事人鲍某,为杰瑞集团副总裁,非杰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杰瑞股份称,4月9日下午,公司已与鲍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鲍某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针对新闻道中的其他事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公司无法判断是否属实,但公司相信公安机关会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月10日,中兴通讯官方微博也发布声明称,中兴通讯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据《南风窗》杂志报道称,自2015年底,在鲍毓明首次性侵时年刚满14岁的养女李星星(化名)之后,四年来,李星星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奸但皆未果,期间李星星更是因被鲍毓明精神和肉体控制痛不欲生而数次自杀,直到2019年10月,在山东一位李姓律师的帮助下,辗转多个部门向当地检察院信访部门提交证据后才终于获得了立案侦查,但半年过去了,该案件却如石投深潭没有了下文。

  2020年2月29日,李星星就此案到其住所地南京寻求南京警方帮助。4月9日晚间,一段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就该性侵事件的对话录音在网上曝光。

  当南京警方问询称“这个案子是在进行当中,还是已经结案了?”,烟台给出的答复是:“有的案子是没法结的,事实查不清,没法结”,而南京警方则表示:“这个案子有被害人、嫌疑人,怎么叫事实查不清呢?事实查不清,你们应该有结案告知书!”

  4月9日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没读过一天法学院

  梳理公开资料可以发现,鲍毓明除了在上述两家上市公司任职,他还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兼职研究员,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客座教授。

  但是,鲍毓明律师却从未上过一天法学院的课。

  据中兴通讯公布的履历资料显示:

  鲍某明1972年出生,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桥港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他自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驻美国纽约和加州工作近十年,曾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香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从鲍某明的履历来看,不管是在国内的专业,还是在国外学习时的专业,都与法律没有关系。

  据鲍毓明个人网站(baolaw.com,目前已无法访问)介绍,本科毕业后,他在天津一家香港投资集团担任董事长助理,协助管理房地产、酒店、餐饮娱乐等投资立项和前期准备。接触到律师这一职业后,“发现是个值得奋斗终生的行业”。

  鲍毓明在个人介绍中称,其1995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于次年取得中国律师执照。“开始律师工作还不到一年,便凭借出色的才干被提拔为合伙人,是当时天津市最年轻的合伙人律师。”在工作之余,1999年,鲍毓明获得了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2000年起,鲍毓明受美国同行之邀前往纽约律师行工作,为海外客户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在执业期间,他被纽约长岛商学院聘为兼职讲师。

  据其本人介绍,2004年他通过了美国加州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美国律师执照。2008年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其间,还于2001年获得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

  2006年,鲍毓明回到中国,分别在香港南华集团、美国新闻集团和思科集团的公司内担任法务负责人。此后加盟杰瑞集团。

  在2018年10月,也就是鲍毓明刚刚当选中兴通讯独董后不久,法制日报旗下《法人》杂志曾对其进行专访,称鲍毓明被身边人公认其“没有架子”,并表示身高接近一米九、高大魁梧的鲍毓明,性格中天生有种“无惧无畏”的闯劲。

  曾撰文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

  鲍毓明在个人网站中称,其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和超强的学习研究能力,中美两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均是一次通过。他不将自己局限于法律范畴,强调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特别是跨领域相关知识的结合。他最欣赏的一句话是:回头有故事、低头有脚步、抬头有远方。

  鲍毓明有一个个人微信公众号“律动空间”,其于2013年7月撰写了一篇《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他在文中称:“中国刑法对‘奸淫幼女罪’有专门定义,特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但相关司法解释又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司法解释再加上同时存在量刑较轻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产生了很大空间和变数。”

  值得注意的是,其养女表示,被鲍毓明性侵时正好14岁。

  鲍毓明称,反观国外相关立法,只设定“强奸幼女”的概念,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只要是和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嫌犯是否知道其真实年龄,无论是否取得对方同意,无论是否涉及金钱交易,均认定为强奸罪。其原因是,幼女在这个年龄阶段缺乏对性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理解,没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鲍毓明总结称:“在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不过中国法律已经取消了鲍毓明文中提到的“嫖宿幼女罪”。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在表决稿中被删除,从此嫖宿幼女视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法院平均每天审结超7起猥亵儿童案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女童保护”)统计,2013年到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含各级检察院、法院的官方网站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性侵儿童案件一共是2096起,受害人超过3924人。

  此外,女童保护表示,2010年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收到的猥亵儿童案件有7963起。2015年到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就有11519起。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平均每天就收到6起猥亵儿童的案件,法院平均每天审结超过7起猥亵儿童的案件。

  据“女童保护”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数为718人,占比为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数为32人,占比为4.26%。

  从年龄分布看,750名受害人中,12岁~14岁年龄段的占比31.87%,相对较高。其次是7~12岁年龄段,占比26.8%。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陌生人作案87起,占比27.44%;没有表明关系的有20起,占比6.31%。

  熟人作案的两者关系来看,210起案件中,师生关系案例71起,占比33.80%,比例最高。其次是网友关系,案例39起,占比18.57%。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追踪:2家公司火速切割,9年前曾撰文,呼吁重视幼女性侵害)

(责任编辑:DF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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