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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显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金融行业表现突出
□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
□ 2025年度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94,与上年度的64.87相比,增长了0.07。在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这三个维度均实现提升,而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三个维度有所下降
□ 从行业和板块比较的视角来看,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表现突出,主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看,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最佳,治理指数平均值达67.32;科创板、北交所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良好,治理指数平均值分别为66.17、65.54和65.16
□ 为全面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质量,课题组提出了八项建议:建立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的衔接机制,有效防范监督“空窗期”治理风险;发挥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优势,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责任体系;以数字化手段赋能治理活动,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制度,开展针对性治理评价;倡导分类治理理念,适时实施分类,建立基于行业特色的差异化治理指引;构建以治理为导向的市值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溢价;拓展投资者诉讼渠道,激活市场监督力量,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引导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充分发挥其“积极股东”作用
在以 “数智治理” 为主题的 2025 年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教授领衔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正式发布第 23 次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CCGINK)。本次评价样本覆盖 5368 家上市公司,较 2024 年新增 49 家。该指数自 2003 年发布以来,累计评价样本数量已达 62724 家次。报告显示,2025 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 64.94, 实现稳步提升。在行业和板块方面: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表现突出;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的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良好,主板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较上一年呈现改善态势,但与其他板块相比,仍需进一步提高。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总体状况
评价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延续了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但增速有所放缓。具体而言,2025年度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94,与上年度的64.87相比,增长了0.07。在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这三个维度均实现提升,而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三个维度有所下降。
从治理评级分布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呈现出较为集中的分布态势。从治理评级大类结果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评级涵盖A、B和C三大类,其中B类占比最高,达到84.43%。从治理评级小类结果来看,没有评级为AAA和AA的样本,评级为A的样本仅占6.52%;BBB级样本占比最高,为34.48%,其次是BB级样本,占比31.05%;没有C级样本。
从行业分布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特征。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位居首位,紧随其后的依次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住宿和餐饮业、采矿业、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而房地产业、建筑业、教育以及综合等行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较低。各行业治理水平极差达到5.95,较上年的3.90显著扩大。这一统计结果表明,行业间的治理水平差异呈现扩大化趋势。
从控股股东性质来看,不同控股类型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呈现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治理表现则更为突出,处于相对领先地位。自2021年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超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后,2025年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持续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从区域分布特征来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呈现由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梯度提升的态势,区域间治理水平不平衡状况有所改善。具体来看:江苏、山东、上海、河南、河北、北京、四川、广东、安徽、天津等地区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较高;32个地区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均高于62.00,28个地区指数超过63.00,21个地区指数达到64.00,10个地区指数突破65.00;地区极差由2.99降至2.67,表明地区间治理水平的不平衡性有所弱化。
从行业和板块比较的视角来看,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表现突出,主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看: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最佳,治理指数平均值达67.32;科创板、北交所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良好,治理指数平均值分别为66.17、65.54和65.16;主板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相较于其他板块稍显不足,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47。
上市公司治理六大维度状况
在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与利益相关者治理这三个维度的得分有所上升,监事会治理、信息披露以及经理层治理三个维度的得分有所下降。
(一)股东治理指数持续上升,现金分红连续性、经营性关联交易有较大改善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相比2024年有所提高,由69.42上升到69.73,增长了0.31。在三个二级指标中,独立性下降了0.24,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和关联交易分别上升了0.66和0.23。
独立性指数降低的原因是控制层级的增加。控制层级(从上市公司到最终控制人的链条数)从2024年的1.93上升到2025年的1.98。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提高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分红连续性的提高,最近5年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年数从2024年的2.91年上升到2025年的3.07年;二是股权冻结质押占总股本比例的均值从2024年的4.73%降到了2025年的4.55%。
关联交易指数提高的原因是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值从2024年的0.088%下降到2025年的0.075%,以及经营类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从2024年的7.83%降低到2025年的6.31%。
(二)董事会治理水平较去年略微提升,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组织结构、独立董事制度三个维度上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5.26,较2024年上升0.12。其中,董事会组织结构指数较去年增长了0.23。这一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明显增长,以及提名委员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小幅增长;设置其他委员会的公司数量也有所增加。
独立董事制度指数增长0.21,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独立董事比例较去年略增;二是独立董事津贴明显增长;三是独董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减少。
(三)监事会治理指数较去年有所下降,监事会运行状况、监事会规模结构与去年基本持平,监事会胜任能力有所下降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平均值为59.12,较去年下降0.05。监事会运行状况分指数与规模结构分指数与2024年基本持平,仅由2024年的58.64下降到2025年的58.49。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拥有财务或法律背景的监事会成员比例由2024年的46.76%下降为2025年的45.64%;二是监事会成员持股人数的比例下降了0.22%。
(四)经理层治理状况有所下降,其中任免制度指数有提升,执行保障指数和激励约束指数略有下降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0.39,比2024年下降0.03。从经理层治理指数的三个分指数来看,经理层任免制度指数平均值为63.66,执行保障指数的平均值为63.14,激励与约束机制指数平均值为55.01。
其中,任免制度分指数提升了0.05,主要原因是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分离的比例增长1.40%,由去年7.22%上升到2025年的8.62%。激励约束分指数下降0.03,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薪酬总额下降1.79%,最高薪酬高管人员薪酬中位数下降156万元,高管层期初期末平均持股比例减少0.43%。
(五)信息披露指数总体略有下降,但相关性和及时性有所提升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平均值为66.19,较2024年下降0.01。从分指数看,相关性和及时性分别上升0.01和0.24,可靠性下降0.13。
其中,相关性提升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得分上升了0.15;二是为实现计划和目标所需资金状况的披露得分上升了0.07。及时性提升主要体现在,半年报实际披露时滞得分提升0.23,以及是否受到重大事项延误处罚得分提升0.03。但全行业亏损得分下降0.19,应收账款回收期增加异常得分下降0.03,导致可靠性下降。
(六)受协调程度推动,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但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有所减弱
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9.70,比上年增加0.15。在分指数方面,参与程度的平均值由63.89降至63.81,降低0.08。其中,投资者提问回答及时性下降明显,平均回复时长由13.39天增至15.68天,投资者关系活动次数也略有下降,平均投资者关系活动次数由5.50次下降到5.11次。
尽管参与程度有所下降,但协调程度的平均值由76.48升至76.90,增长0.42。这一提升主要得益于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积极表现。其中,发布绿色治理(ESG)报告的公司比例由40.55%上升至45.99%,供应商、客户和环保相关披露的质量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上市公司治理的各板块状况
(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较上一年呈现改善态势,但与其他板块相比,仍需进一步提高
深入分析显示,监事会治理效能弱化和信息披露质量下滑是制约主板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同时经理层治理的结构性缺陷仍是亟待补齐的短板。
具体来看,2025年主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47,较2024年上升了0.25。在各维度中,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实现提升,经理层和董事会治理指数的涨幅较小。其中:股东治理指数平均值从上一年的67.12上升至68.09,提高了0.97;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平均值从上一年的69.61提升至70.08。监事会治理指数平均值从上一年的59.82滑落至59.75,下降了0.07,在六大维度中仍处于末位;信息披露治理指数平均值从上一年的65.15下降至65.08。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较上年略有下降,但部分维度仍呈现出积极的改善态势
202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为65.16,较2024年下降了0.18。从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六个分指数分别来看,股东治理指数为71.41,在六个分指数中最高,但较2024年下降1.39。监事会治理指数为57.83,较2024年上升0.14;经理层治理指数为60.54,较2024年上升0.32;信息披露指数为66.87,较2024年下降0.23;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为68.96,较2024年下降0.3。
(三)科创板上市公司仍然保持较高治理水平
2025年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为66.16,较2024年下降了0.71。从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的六个分指数分别来看:股东会治理指数为72.30,较2024年下降0.2;董事会治理指数为65.56,较2024年上升0.18;监事会治理指数58.42,较2024年上升0.08;经理层治理指数为60.84,较2024年下降4.23,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70.73,较2024年上升0.67。监事会治理指数偏低,尚不足60,这可能是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一个薄弱环节。
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治理优势依然较为明显,公司治理指数水平仍高于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仍然保持较高治理水平,得益于监管部门的高起点、高标准和严监管。
(四)北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较去年略微下降,整体表现仍属平稳
2025年北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5.54,比2024年微降0.03。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指数降低2.45,董事会治理指数提高0.49,监事会治理指数降低0.15,经理层治理指数提高2.38,信息披露指数提高0.41,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降低2.04。股东治理指数的下降主要表现在关联交易维度下降6.23和独立性维度下降2.44。
(五)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创近年新高,股东治理指数及信息披露指数提升明显
考虑金融机构治理的特殊性,本报告将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特殊板块进行分析。2025年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7.32,较2024年上升了1.77。股东治理与信息披露两大维度贡献突出,这是由于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监管日趋严格,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呈现规范化、显性化趋势,从而使股东治理指数和信息披露指数显著提升。
横向来看,金融行业总体治理水平持续高于非金融行业,尤其在股东治理层面和监事会治理层面具有明显优势。从控股属性来看,无实际控制人的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指数最高,其次为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民营控股的金融机构。此外,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指数均值均同步上升,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建议
治理评价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治理总指数持续提升,提升幅度有所趋缓。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持续领先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治理水平则保持在较高区间。累积投票等制度的不断深入,推动股东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董事会治理有所改善,但“形式合规”尚待有效转化为实质监督效能。监事会治理指数持续下降,存在监督“空窗期”的治理风险。信息披露指数略有下降,但相关性和及时性有所提升。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持续提升,但投资者关系质量下降。金融业公司治理质量提升明显,仍需增强自主性治理能力。
为全面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质量,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的衔接机制,有效防范监督“空窗期”治理风险。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应该通过修正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明确并细化审计委员会所承接的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能。在审计委员会履职评价体系中,应增加监督维度,要求其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同时,从外部监管与公司内部制度两个层面,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障上市公司治理模式在从双层制向单层制转型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避免“空窗期”治理风险。
第二,发挥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优势,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责任体系。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高于国有、民营等控股股东性质的上市公司。大量案例和评价表明,虽然实际控制人本应在完善公司治理中承担重要责任,但部分实际控制人却成为阻碍公司治理发展与改善的因素。因此,应该鼓励实际控制人参与和优化公司治理,同时考虑建立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影响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第三,以数字化手段赋能治理活动,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针对股东独立性和信息披露可靠性降低、经理层激励不足等问题,应积极推进数智技术在公司治理全流程的应用。例如:可利用数字化手段重构董事会运作流程,引入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判断;还可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不可篡改性,构建从信息披露到责任追溯的完整闭环;构建公司治理动态监测系统,用于持续、实时、全面地收集、分析、评估和预警公司治理状况。
第四,推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制度,开展针对性治理评价。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较高,且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然而,最新指数数据显示,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股东治理质量出现了下滑迹象,存在关联交易增多和股东独立性下降等情况。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大背景下,需及时推出一套适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指引和治理评价体系,推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实现其高质量发展。
第五,倡导分类治理理念,适时实施分类,建立基于行业特色的差异化治理指引。针对行业分化的治理特点,监管机构应制定契合各行业特征的治理标准。例如:对房地产等高负债行业,应着重强化风险披露要求;对于金融业,则需加强独立董事专业性审查力度。在此基础上,鼓励开展跨行业的治理标杆案例分享活动,通过政策激励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六,构建以治理为导向的市值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溢价。为建立以治理为导向的市值管理体系,上市公司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上市公司应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持续培育公司治理能力,秉持长期主义理念,聚焦主营业务,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为价值创造保驾护航。二是上市公司应主动拓展披露维度,积极并连续分红,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为公司价值经营与实现提供有力的治理支撑和良好的治理环境。
第七,拓展投资者诉讼渠道,激活市场监督力量,充分保护股东权益。注册制落地的关键在于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因此,建议逐步放开投资者商业化、市场化的诉讼通道,鼓励投资者通过诉讼渠道行使股东权利。尤其是引入集体诉讼机制,能够对上市公司形成多维度监督约束。这不仅有助于保护股东权益,还将推动注册制真正落地生根。
第八,引导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充分发挥其“积极股东”作用。鼓励长期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持股优势,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投票、提交提案等治理活动。在治理参与过程中,积极应用AI等技术手段,提升治理效率,对大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形成有效监督,促进公司治理改进,进而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主持人:南开大学讲席教授、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协调人:程新生、郝臣;主要成员:张国萍、张耀伟、吴德胜、郑敏娜、牛建波、刘振杰、李浩波、李侠男、曹甜甜、衣明卉、陈兴晔、田凌宇、谢承轩、李晓菲、高铭阳、刘义超、王泽瑶、程一然、李玉坤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显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金融行业表现突出)
(责任编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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