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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

2013年09月13日 16:15
来源: 证券时报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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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优先股工作,相关部委也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优先股试点不存在行业限制,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业都可以试行,同时,发言人表态支持银行发行优先股扩展融资渠道,但其必须在规则制度明确后,依照程序来运行。

  小知识: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 (ordinary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0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

  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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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优先股试点不存在行业限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积极推进优先股的各项准备,相关部委在准备相关工作,优先股试点不存在行业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进行优先股试点,支持银行发行优先股,但应在规则明确后由银行提出申请,目前证监会无法判断哪家银行将先发行。(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已经注意到宏源证券两名员工被查一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已经注意到宏源证券两名工作人员被查一事,具体情况,如需要,会进一步跟进。(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大商所已经完成铁矿石期货合约设计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大商所已经完成了铁矿石期货合约设计,以及相关的交易结算交割制度,保证金、涨跌停、持仓限额等风控措施。证监会将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情况下,批准上市合约,确保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中国证券网)

  证监会批准郑商所挂牌上市交易动力煤期货合约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批准郑商所挂牌上市交易动力煤期货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郑商所依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T+0交易放大100倍是谣言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对于近期部分互联网发布“T+0放大一百倍”,一些互联网称能提供T+0交易,放大100倍交易,提醒投资者警惕网络谣言。(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分道制10.8日起在并购重组审核时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分道制并购重组方案成熟,启动工作已经具备,将于10.8日起将在并购重组审核时实施。(中证网)

  证监会:分道制与IPO重启无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分道制推出的目的与IPO重启无关,主要是推动经济转型,尤其对汽车钢铁等9个兼并重组重点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转型。其次,是转变审批职能。支持好公司、好项目、好中介。(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明确可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条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沪深交易所目前已经完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标准,中证协已经公布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方案,这两项评价均为A类的,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有关规定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传播、电解铝、稀土、医药等9个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同时不涉及借壳上市的,将可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发言人表示,如后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还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不断调整可进入豁免/快速通道进行审核的行业种类。(中国证券网)

  证监会:10月8日起申报企业才可适用分道制审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下午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方案已经成熟,启动工作已经具备,将于10月8日开始正式实施。

  发言人表示,10月8日起申报的企业才可适用分道制审核,已申报的存量企业不适用分道制审核。(中国证券网)

  证监会:未来并购重组审核效率有望提高一倍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目前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正常审核通常是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未来划入豁免/快速通道的,将取消预审环节,预计审核效率将会提高一倍左右。(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分道制实施三类审核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分道制实施办法采取“快速、正常、审慎”审核办法。快速是对“好公司、好项目、好中介”三好类实施的,对一般的公司、问题较少的公司进行正常原则,对问题较多的公司实施审慎审核。(中证网)

  证监会:中证登将在总部新建统一的证券账户平台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中国结算将在总部新建统一的证券账户平台,替代沪深分公司的开户系统,为每名投资者配发一码通证券账户,实现证券投资账户的统一运营管理。这项工作将在中国结算内部展开,对投资者体验及交易习惯没有影响。(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深交所正在核查华谊兄弟是否存在违规信披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深交所正在针对华谊兄弟是否存在以接待媒体采访的方式替代指定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核查,目前核查尚未完成。(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尚无合资券商提出提高外资持股比例申请

  针对证券公司申请设立合资券商的情况,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按照现行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可达49%,外资方设立期限为2年,截至目前,还没有合资券商提出提高外资持股比例或扩大业务范围的申请。(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杨奕老鼠仓案件正在侦办中

  对于招商基金前副总经理杨奕涉嫌“老鼠仓”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调查,杨奕涉嫌亲自下单或者伙同他人,买卖相关股票,涉及股票40余支,违法所得1千多万,目前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证券时报网)

  2013年9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

  9月1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布了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铁矿石期货交易、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动力煤期货合约的批复,通报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分道制的情况,提示投资者注意防范一些互联网网站提供所谓“T+0放大100倍”虚假交易的风险,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的有关情况

  1。分道制及实施的意义

  分道制是指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

  实施分道制,是我会贯彻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举措;是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一是与产业政策挂钩,体现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二是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挂钩,体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理念,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三是与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挂钩,强化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专业化、具有竞争力和创新意识的中介机构;四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标准化、合理性和一致性水平,并为我会下一步行政许可的改革夯实基础。

  2。关于分道制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进展

  答:经过三年的技术准备和方案论证,分道制实施方案已经成熟,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原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之后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审核,由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审议。进入审慎通道的项目,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必要时加大核查力度。进入正常通道的项目,按照现有流程审核。整个评价过程采用客观标准,结果自动生成。

  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披露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移交稽查。

  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证监局日常监管意见,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方案,2012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工作即将完成。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含我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九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快速(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综上,实施分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启动条件具备,自2013年10月8日起,将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视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

  二、关于请投资者注意防范一些互联网网站提供所谓“T+0放大100倍”虚假交易风险的情况

  近段时间,我会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互联网站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交易平台,打着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幌子,宣称能提供沪深A股“T+0”交易、投资者投入资金能“放大至100倍”,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误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众所周知,目前A股市场没有实行“T+0”交易,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这类打着“T+0放大100倍交易”的幌子诱骗投资者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行为,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我会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回答记者提问

  问:优先股试点方案有何最新进展?

  答:目前,我会正在积极推进优先股试点的各项制度准备,相关部委也正积极配合支持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股试点不会存在行业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发行优先股。我会支持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但应在规则制度明确后,由银行依据程序作出决策,提出申请,目前无法预知具体哪家银行先发行。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原招商基金副总杨某因涉嫌“老鼠仓”已被相关方面控制,能否介绍下具体情况?

  答:关于杨某涉嫌“老鼠仓”问题,我会已与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工作。目前,根据我会调查情况,杨某涉嫌亲自下单操作或伙同他人,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通过第三人证券账户买卖与其管理的基金相同的股票,涉及股票40余只,交易金额3个多亿,违法所得1000多万元。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批捕,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

  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结算公司启动的证券账户业务整合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去年以来,中国结算启动了证券账户整合工作。根据工作方案,中国结算将在总部新建“统一账户平台”替代现有沪、深分公司的开户系统,同时,在同一投资者名下各证券账户关联的基础上,为每名投资者配发“一码通证券账户”,实现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的统一运营和投资者信息的集中管理。

  账户整合工作主要通过中国结算内部整合其沪、深分公司的开户系统实现,对交易系统和投资者交易习惯没有影响。该项工作对提高登记结算后台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降低证券公司账户管理成本、提升投资者体验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中国结算正在按照“周密、平稳、循序渐进”的原则组织相关证券公司进行系统改造和上线运行工作,稳妥推进证券账户整合工作。

  问:请问12386热线试运行一周情况如何?

  答:感谢社会各界对“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的关心和支持。热线自9月6日开通,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各项环节运转正常,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积累经验,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

  问:去年,证监会对中外合资券商放开一些开展新业务和外资方股权比例的限制。请问今年以来是否有一些合资券商进行新业务申请,或者外资股东增加持股比例的申请?

  答:根据第四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我们于2012年10月发布了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把外资在合资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49%,把合资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

  相关政策自2012年10月11日实施以来,行业反响积极正面,但由于施行时间尚短,截至目前,尚没有合资证券公司向我会提出提高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增加业务范围的申请。

  问:近日,有市场人士质疑华谊兄弟的收购某公司一事涉嫌信批违规,请问是否存在上述情况?

  答:本次华谊兄弟收购的标的公司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资产和业务的转移及整合事宜正在进行过程中。9月2日和9日公司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分别披露了交易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相关情况、交易估值原则等初步信息。待相关整合完成后,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标的公司的整体情况。

  9月3日公司举行了收购签约仪式,当日有部分媒体到场。目前,深交所正对公司是否存在以接待媒体采访等方式替代指定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核查。

  问:有独立调查人士向证监会举报三奥股份财务造假,请问证监会是否展开调查?

  答:2013年4月2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我会启动了对三奥股份案件的初步调查程序,目前该案仍在调查过程中。 (证监会网站)

   优先股不适合所有企业 离二次股改有很大差距

   现在很多谈论优先股的人,普遍对优先股予以好评,甚至有人还认为推行优先股制度相当于第二次股改。诚然,作为一种股权制度安排,优先股的很多特点对股市有正面作用,积极试点也是当前金融改革的题中之义。但在这里不能忽视的是,在海外成熟市场中,优先股并未在多数上市公司中实施,这也就是说,它只是适合某一部分企业。所以,笔者觉得在时下大家都在高谈优先股诸多好处时,研究一下它的适用对象也许更有必要。

  在传统认识中,优先股股东不具有对公司各项事宜的表决权,但是能够优先参与利润以及剩余资产分配,同时其股权通常也不在二级市场流通。这也就意味着,投资优先股的股东,主要是为了谋取较购买企业债券更高的收益,否则他们是就没有必要去承担相应的股权投资风险。反过来,对于发行优先股的企业来说,其净资产收益率要能够超过给优先股股东约定的回报利率,要不发行优先股只会摊薄公司收益,有损其他股东利益。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发行优先股的企业经营要相当稳定,现金流量良好。而投资优先股的股东,则具有长期投资的能力。

  参照这样的要求,优先股在沪深股市的适用范围就比较有限了。人们通常认为大盘蓝筹股是试点优先股的最佳标的,但仔细算算大盘蓝筹股中真正业绩平稳,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的也并不多。举例来说,电力、煤炭、钢铁等一直是市场上的利润大户,也是大盘蓝筹股的大本营之一,但是在近几年的经济结构调整中,这些门类的企业经营状况就很不稳定,显然不是优先股试点的合适对象。坦率说,现在比较有条件发行优先股的,主要就是一些上市银行了。市场也在盛传有几家银行已经开始准备发行优先股,也确实反映了这个现实。

  但这里又存在新的问题。现在还有一些银行股的价格低于净资产,而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一般是不能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公开发行股票的,否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是否会有投资者愿意以高于二级市场的价格来认购优先股呢?问题还在于,尽管现在不少银行股的股息率不低,已经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但还是低于市场认同的无风险收益率,这也就是说银行要发行优先股的话,一般要承诺较高的红利分配,这在现在是否可行?显然也是需要加以充分研究的。当然,现在上市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普遍都在15%以上,有的甚至能够达到25%,这应该能够保证其在发行优先股后增厚收益。可不容回避的是,这种很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往往是与其资金杠杆用得比较充分有关,而从现状来看,继续放大资金杠杆的可能性已经没有,相反是进入了一个去杠杆化的阶段。所以,尽管在短期内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并不会对银行发行优先股带来制约,但优先股作为一种类似永续债券性质的融资工具,商业银行在确定其红利水平时,对此是不能不加以考虑的。在我国,利率一直没有做到真正市场化,而国内长期利率走势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正因为如此,尽管已经有企业考虑发行永续债券,但始终没能获得批准,长期国债的期限也就10年。在这种背景下,怎样制定一个既能为企业所承受,同时又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的优先股红利标准,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然而,话又要说回来,尽管现在适合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并不多,但作为一种实践与探索,哪怕仅仅只有个别银行开始这样的尝试,也是一件好事,对股市也有正面作用。美国最近一次优先股的大规模发行是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被美联储用来拯救濒于倒闭的商业银行。应该说,在这个时候优先股的作用已完全不同于其创立时的初衷,但不管怎么说现在看来这倒也是一次成功的实践。在沪深股市,利用优先股制度来化解商业银行筹集资本金方面的困难,看来也是很有价值的思路。但这似乎与一些人想象中的“第二次股改”存在很大的距离。

  的确,弄清楚为什么要试点优先股,明确优先股的适用范围,是真正发挥优先股功能的前提,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上海证券报)

  优先股试点或补银行800亿融资缺口

  这边优先股还“犹抱琵琶半遮面”,那边银行股已然闻风躁动。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成为优先股首批试点”,受此传闻刺激,银行股在9月9日出现集体飙升。16家上市银行中有5家银行涨停,上证指数重返2200点,创出今年以来最大单日涨幅,农行更是迎来其2010年7月15日上市以来的首次涨停。

  截至当日收盘,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涨停;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涨幅超8%;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涨幅超7%;涨幅最小的工行也达到4.35%。

  但随着农行、浦发双双否认优先股试点传闻后,躁动的银行股渐渐安静下来,除浦发银行等还维持涨势外,其他银行股已渐渐回落。

  对于优先股试点消息,为何银行股表现得如此“不淡定”?中金公司发布研报指出,“优先股将实质降低核心一级充足率要求,大幅减轻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不过,优先股制度是改善国内银行治理,乃至拯救A股的灵丹妙药吗?

  银行股闻风躁动

  近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其《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特性》一文中指出,“优先股虽然也叫股,但和普通股票有点不一样,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债的性质,在清偿时具有优先权。”

  “整体而言,虽然优先股也属于‘股’的范畴,即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其性质实质上更接近于永续债,”中金公司发布研报称。中金认为,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优先股和普通股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利润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股优先于普通股,但在债权人之后;优先股通常预先确定股息收益率,其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对银行而言,优先股可以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周小川力挺优先股,他表示,“优先股是有其用处的”。在美国处理AIG危机时,美国政府就采用了这一工具,体现了优先股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市场工具所能发挥的独特作用。

  然而,“农行、浦发是优先股首批试点银行”的消息,实际上是一场误会。有银行业相关人士称,“一行三会(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实曾于8月下旬,就金融创新领域的多个话题进行探讨和介绍,优先股是作为其中一项内容被研讨的”,但是,“农业银行和浦发银行是分别作为大型银行和小型银行的样本进行模拟测算的,并非是传闻中的试点银行”。

  随后农行与浦发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并未接到关于优先股试点的通知。深圳一位银行业人士指出,虽然各家银行都在着手准备优先股的资本补充方案,但监管层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各家银行目前按兵不动。

  而随着农行、浦发双双否认优先股试点传闻后,躁动的银行股渐渐安静下来。9月10日,除了浦发和平安银行仍维持涨势外,四大国有银行股纷纷回落,工商银行下跌2.45%,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全天也分别下跌了1.47%和1.32%。

  减轻银行融资压力

  对于优先股试点的消息,为何银行股如此不“淡定”?“优先股将实质降低核心一级充足率要求,大幅减轻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中金表示。

  近年来,商业银行“求资若渴”,9月11日,招行的29.6亿元A股配股正式上市流通,发行完成后招行A股总股本将扩充至206.29亿股,这等于给逼近监管红线的资本金输了不少血。近日,平安银行调整后的定增方案也正式公布,拟以11.17元/股的价格,向中国平安发行13.23亿股,募集资金148亿元。据了解,招行和平安银行的新增融资都将用于补充资本金。

  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还有多家商业银行相继发布融资公告,累计募集金额超过3000亿。其中,工行拟在2014年底前新增发行不超过600亿;农行计划在2015年底前发行500亿;建行拟于2015年底前新增发行不超过600亿。中行将发行不超过6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解决银行核心资本压力的目光投向了优先股。中金公司称,根据中报数据,考虑优先股发行后,静态测算上市银行的股权融资缺口将由之前的 862 亿元降为 0,农行、中行、浦发、民生、华夏均将受益。

  另外,中金还认为,优先股发行可以将每年银行内源性风险加权资产增速提升2个百分点。假定中小银行的RoRWA为1.6%,分红比例为 25%,完全不依赖外源性普通股股权融资,则中小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快增速将由之前的 15.2%提升至 17.4%;对大银行进行类似测算,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快增速将由之前的 13.9%提升至 15.7%。

  实际上,在我国股权市场中,当初并没有优先股的设计。对此,周小川的解释是,在改革开放早期制定《公司法》时,大家认为股份制本来就是一个新事物,股权结构、股东权益这些概念还没有完全弄清楚,再搞一个优先股,会更加忙中添乱。所以当时就没有正式提优先股。后来由于法律上没有优先股这一提法,一直难以突破,也使资本工具缺少了一个层次。

  虽然针对优先股在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仅规定了普通股的设置,但也为优先股留有空间。《公司法》132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近年来,证监会也在加快推进优先股试点的工作。早在今年5月,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霍达曾表示,优先股的推进流程初步设想为分“三步走”:首先是国务院出台相关解释文件,其次是各部委出台相关规定,最后是交易所出台相关细则。7月中旬,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确认“目前开展优先股试点的现实需求较强,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优先股试点的相关文件,将尽快发布实施”。(时代周报)

(责任编辑:DF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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