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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新规本月实施 基金3规则最具看点
四、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关键词:节能汽车推广补贴
◆要点回顾: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通知,10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通知称,2010年6月1日启动节能汽车推广以来,我国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节能汽车技术进步明显加快。为继续引导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逐步降低油耗水平,根据行业节能技术进步、油耗标准推进等情况,决定对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同时称,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此外,通知明确,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相比以前的补贴政策,通知中对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的具体限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点评:
汽车节能补贴政策最早实施于2010年6月30日,由于这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受惠人群远比新能源新政广泛。
对于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业内人士称,虽然节能补贴新政仍延续单车补贴3000元标准,但入围产品的平均油耗门槛将由6.9升提高至6.3升,这就意味着如果政策调整后,目前在节能补贴榜单上420多款车型中,将有70%的车型被踢出局,而这70%的车型多数是自主品牌。
五、重庆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关键词:存量房房产税
◆要点回顾:
9月26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通告称,10月1日到10月31日,将对重庆主城区符合要求的3400多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这是重庆继在国内首批试点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后,又成为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重庆市规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该市主城九区的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均为房产税征收对象。征收税率分为0.5%、1%、1.2%三档图行天下,每年应纳房产税额=应税建筑面积×房屋交易价×税率。
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据悉,该市2011年征税标准为9941元/平方米。
据悉,重庆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独栋别墅为3400套。该市房产管理部门测算,今年交易的应税住房将接近万套,加上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
◇点评:
目前,我国征收的财产税主要有车船税、房产税两项。作为对房屋保有环节的税种,我国房产税自上世纪50年代征收以来,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今年1月,我国正式开始在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备受关注,应税房产所有人、普通百姓、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反映复杂。
此次重庆开启了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先河,预示着重庆市开始对房地产调控做到全方位覆盖,政策加紧由此可见。
业内人士称,重庆市着手落实存量别墅房产税的征收,为全国提供了一个试验样本。但在房产税收入使用流向等方面需要给民众一个清晰的答复。如房产税试点实施已8个多月,税收入库金额虽有披露,其流向、使用情况却没有途径获知,房产税改革的顺利实施须先获得纳税人支持,让税收切实用于公共服务,并诚恳地接受民意监督,才有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与此同时,业内也对重庆突然间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表现出了疑惑: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称,重庆将1月28日之前成交的别墅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其实就是征收扩围。涉及扩大征收范围,是需要依法定程序确认,包括听取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意见,因为扩围涉及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而且时间周期较长。
刘剑文同时指出,房产税征收与公民的财产密切相关,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多吸取民意,考虑民众的承受力和认同感,顾及税收的公平性。但要做到真正的税收公平,与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和发展密切相关。
六、《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键词:排放过渡期
◆要点回顾:
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决稀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的技术水平,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稀土工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过渡期后,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的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迅速下降,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甚至上百倍。
有公开资料称,如果严格执行《标准》,我国现有的稀土相关企业将有80%以上达不到要求,而改造将增加70%的成本。
◇点评:
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产能过剩、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七、对石脑油、燃料油将恢复征收消费税
关键词:恢复消费税
◆要点回顾:
财政部会同央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称,自今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将恢复征收消费税。
对上述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具体退税管理办法将由国税总局另行制定。
通知同时明确,石脑油、燃料油在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方面的产量达到总用量50%以上的企业,方可享受上述退消费税政策;其所生产的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照章缴纳消费税。
对于今年1-9月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仍按原规定免征消费税。同期,对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石脑油、燃料油,将按耗用量退还相应税费。
◇点评:
中金公司认为,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规范石脑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征收,打击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车用调和油企业的偷税和漏税行为。
新政实施后,炼油企业难以规避石脑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可能会推高国内石脑油和燃料油的价格,分别为277元/吨和110元/吨。
对地方炼油厂影响有限,因为预计地方炼厂可能将转嫁消费税成本,提高产品价格。
短期内,对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盈利没有直接影响,因为石化双雄属于内部互供化工用的石脑油和燃料油,从炼油企业征收,再退还给化工企业。
这一政策最大的意义:通过打压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调和油的企业,保证加油站的成品油质量,长期内有利于中石化和中石油的下游销售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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