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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02月21日 01:48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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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形势逐步平稳。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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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要求严格执行楼市限购 扩大房产税试点

  我们的系列报道楼市新观察,来关注房地产政策的最新变化。今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针对目前的房地产态势,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问责制,强调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显然,这再次强调了,各地方政府有稳定当地房价的责任,如果房价失控,当地政府难逃其责。

  会议强调的第二条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最后一句话意义非常重大,这意味着原来围绕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扩大的争论有了结论,那就是扩大试点。尽管到底扩大到哪些省区和城市还没有具体的内容,但显然扩大房产税试点已经成为事实。

  会议强调的第三条,则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第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最后一个要求,也是新的政策要求,它意味着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房建设将有可能面临扩容。

  第五条,则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CCTV经济信息联播)

  限购和房产税试点双扩容“落靴”

  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房地产调控不松劲,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楼市议题的至少有15次

  政策措施摘要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制定并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限购,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国务院明确释放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信号。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措施,房产税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是一大焦点,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或许会有更多城市加入限购队伍。

  这些政策举措被视为扭转“涨市”预期的及时举措。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本届政府举行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本届政府23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涉及楼市调控议题的至少有15次。

  房产税扩容“不下猛药”

  连日来,关于楼市调控加码的说法密集出现,其中,关于多地出台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及上调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的传言,在前日杀跌地产板块。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称,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会议要求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体现在了“国五条”的政策内涵中。其中,屡次触动市场神经的房产税改革预期有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会议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1年1月底,房产税试点在上海、重庆启动。两年来,试点范围扩大之说不绝于耳,其中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都被传出纳入了试点范围。

  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上月公开表示,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范围,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其一就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表态当时被一些分析人士解读为,近期内难以推出房产税试点。

  从沪、渝两地的试点实践来看,效应初显但并非房价“杀手锏”。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重庆方面,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为确保平稳起步,房产税试点没有“下猛药”,市场“痛感”较轻。

  目前尚不清楚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何时启动,具体模式也未知。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对本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他个人认为不会局限于上海、重庆模式,且会涉及存量房。

  另有专家告诉记者,试点原则上要体现对房地产交易的控制,同时还要起到示范作用,因此如果选择在房产交易量不是很大的城市试点意义有限。他称,尚未听说对现有模式进行较大的调整,因此上海和重庆模式将会是基础。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联席执行总裁丁祖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分析,新增试点城市在税基、税率的设定上和沪、渝不会差别太大,同样,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不会太大。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撰文称,十分重要的是需要给中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阶层和“先富”阶层都吃定心丸——中国未来的房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而且还应当借鉴日本模式,明确地给所有人留出至少“第一套房不实征”的“基本待遇”。

  近期不断曝光的“房叔”、“房姐”再加上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的不完善,被认为是房产税改革推进的一大难点。上述专家说,房产信息登记及信息联网理论上没有难度,但作为改革的环节之一,需要和其他改革共同推进,比如收入分配改革、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改革等。

  限购何时退出

  限购二字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被重申。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这是有所指的,因为有些地方的限购有所放松,执行上不够合规。”丁祖昱称。

  楼市限购始自2010年,当时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城市陆续实施,到2011年1月出炉的“新国八条”,限购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当年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二三线城市也要限购。

  陈晟对本报记者表示,限购对市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目前在一些地方政策执行出现疲劳期,严格性出现减弱。

  此次国务院不仅要求严格限购,而且对于尚未限购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也要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对于政策预期,丁祖昱分析,限购可能还会持续两三年,等到房产税全面实施后才会退出。这里所说的全面既包括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也包括在增量房和存量房范围内全面实施。

  此次“国五条”延续了调控有保有压的差别化,其中,国务院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同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陈晟说,这些都将有助于地方实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这个目标并不陌生,“新国八条”的第一条就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不过,由于各地当时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多以GDP和居民收入增幅为参照,因此被质疑为“涨价目标”。当年3月底,住建部还通知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此次会议强调,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其中,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第一财经日报)

  国务院加码楼市调控 限购将扩围

  市场传言的楼市新一轮调控,终于靴子落地。

  昨日(2月20日),本届政府召开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提出包含“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应及时限购”等在内的系列政策措施。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继2011年调控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全面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虽无实质性措施,但部分条文在地方政府后续执行过程中会抑制楼市最近出现的上涨苗头,对市场心理影响会比较大。

  重提地方房价目标/

  2011年初“新国八条”首条便是,各地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当年全国数百个城市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后,到2012年房价控制目标就逐渐被淡化,直到督查组去年夏天在各地展开督查工作之前,对外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寥寥无几,要求地方政府量化房价上涨幅度的政策也一度被“淡忘”。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将此事重新提起,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钰林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房价上涨有加速态势,所以中央重申坚持楼市调控政策,房价控制目标政策也被重新强化,作为对地方政府的问责依据。

  今年1月底,北京市住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秦海翔曾公开表示,“今年北京房地产调控目标是希望能够保持房屋交易量稳定,交易价格稳定”。这是全国最早公布的今年楼市调控目标。

  “既然是控制目标,肯定要具体,或者是一个具体的涨幅标准限制,或者以对比指标形式公布,比如规定房价涨幅不能超过GDP增速等。”王钰林表示。

  及时扩大限购范围/

  在国务院新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中,“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再次被强调。会议称,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会议强调,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这意味着实施两年多的限购政策不仅没有放松或取消的可能,而且还会适时扩大范围。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城市几乎囊括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王钰林分析说,目前房价上涨主要体现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多数已经在执行限购政策,但有些城市只是在城市内某一区域限购,这类城市也存在加码可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一些中西部省会城市等,原来的限购政策执行得比较宽松,如果按“统一要求”,可能会收紧。

  “在没有长效机制前,限购仍十分必要。”王钰林说,现在老百姓的积蓄仍没有太多渠道释放,很容易挤进房地产市场。

  不过,除了已经限购的城市,可能会被纳入限购范围的城市并不多。根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统计,自2010年调控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最快的是乌鲁木齐,超过10%,其余城市均未超过10%,过半城市未超过5%。

  杨红旭认为,当前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温和,符合限购标准的极少,未来新增的限购城市不会超过10个。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经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 “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这次是第五次升级,而长效调控机制始终未能有突破性进展。

  王钰林认为,房产税是楼市调控最好的长效机制,也是稳定市场预期的最佳手段,目前市场争论的并不是房产税是否退出的问题,而是具体方案。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分析说,在房产税调节之下,不仅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还可以减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促使不动产投资、投机行为收敛,有利于弱化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及市场大起大落的可能性。

  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

  杨红旭表示,估计房产税试点会以一线城市和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为主,外加湖南、湖北这些之前有准备的地区或城市。

  节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报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建议对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存量住房征收。这比此前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要严厉,但随后被辟谣。

  市场分析认为,在限购背景下,很多省市财源已经损失不少,地方政府普遍担心房产税开征后会使当地房价骤降,而且会对引进外来资本和人才造成影响,因此对推进房产税可能并不积极。

  还有后续调控措施?/

  近日传出多地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且二套房政策会有改变的消息,昨日从严调控的政策基调便在国务院层面得以明确,看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加码的说法并非没有可能。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认为,政府提出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建议,目的是防止楼市过热、房价反弹导致调控失控。一方面是强调地方政府不能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前期调控成果;另一方面是消除楼市过火与不实传言的负面报道,同时避免市场恐慌。

  王钰林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务院此次出台的五点政策措施多数是重申调控不放松,以稳定市场预期。

  两日前,市场疯传二套房贷款和首付比例有可能调整,首付可能会提高至七成,二套房贷款利率也会增至1.3倍,昨日的会议并没有提到这一点。

  但杨红旭认为,市场传言的二套房贷收紧,不是没有可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这其中有进一步细化的可能性。

  中原地产报告也认为,“两会”后可能会出台力度更大的可执行性政策。

  除“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外,昨日的会议还强调了供应和保障房方面的任务。

  其中包括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杨红旭表示,这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工市民化”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体现,意味着各地政府必须大力建设公租房。(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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