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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调价周期缩至10个工作日 油价今起下调

国家发改委26日发布的通知指出,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国家发改委同日发出通知,决定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27日零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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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为什么要如此调整?它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记者采访了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解决周期过长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确立的。价格机制总体运行比较顺畅,成效显著。4年多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关系,保证了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促进了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避免了成品油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升有降成为常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的能力和意识逐步增强,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原油规模不断扩大,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的30.2%上升至2012年的57.8%。
他说,各方面普遍认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原则、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现阶段成品油市场发育状况,应坚定不移地推进。
“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需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为此,我们对现行价格机制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总结评估,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学者以及部分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这位负责人说。
取消幅度限制
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完善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具体说: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二是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三是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他说。
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大大遏制市场投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向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由于此次价格机制的完善总体上属于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的适当调整,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仍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不调整或者少调整。第一,当汽、柴油的涨价或者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者冲抵。第二,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继续补贴公益行业
这位负责人说,2008年底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建立完善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等配套机制,为减轻油价波动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后的机制要继续落实好这些措施,保障公益性行业正常运行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证券时报)
没有意外,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今年首次下调,相当“守时”。
昨日(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今日零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各降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再次回归7元时代。
发改委同时宣布,将采用新机制,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以遏制市场投机行为。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行业分析师指出,油价下调及时,且幅度到位,将推低4月CPI,4月油价或面临继续下调的可能性。新定价机制避免了调价 “滞后”的问题,不过,参考原油品种、调整价格调控程序、调价公布方式暂未公开,还需等待细则出台。
油价回到7元时代/
此次下调后,北京、上海、广州等部分重点城市93#汽油的零售价格,将全面回落至7元区,民营加油站促销政策仍存,部分加油站将以7元以下价格出售。
生意社成品油分析师李宏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此次下调幅度到位,且很及时,完全接轨国际市场。由于本次调价在本月初就有预期,所以预计批发价跌幅不会太大。
“本轮调价后,重新归零计算的三地变化率,短期内仍将是负向下行。”卓创资迅分析师王能说。
李宏也表示,目前欧盟经济复苏情况不容乐观,抑制油价反弹,供大于求的现状也无法改变,4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或继续下调,迎来“两连跌”。
成品油在CPI中的比重约为0.2%,卓创资讯数据模型监测,此次下调将对CPI的直接涨幅拉低0.011%左右。
此次下调对物流企业、私家车主无疑是利好,但下调将打压中石油、中石化的炼油利润,预计将明显走低160~170元/吨左右,双双进入亏损状态。
中宇资讯分析师孙雪君认为,油价下调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的出厂价势必先走跌,3月底的炼油利润或继续下降。但4月原油成本或将大幅走低,炼油利润或相对上扬。
油价调整周期缩短/
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已执行4年多,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但存在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
为此,发改委昨日宣布,将采用新机制,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以遏制市场投机行为。
“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还是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只是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的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更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大大遏制市场投机。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将不调整或少调整。上述负责人说,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不足5分钱,则暂不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另外,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而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此次定价机制的推出,属于意料之外。”李宏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着新机制的运行,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更紧密,成品油调价或将成常态。
卓创资讯分析师吕斌称,该机制在目前推出,时机合适。首先,全国“两会”后政策导向及公知度、接受度已经到位;其次,在油价下调周期中推出,相对阻力及影响较小;最后,新定价机制早就提出,调研工作理论上已到位。
新机制还需细则出台
新机制将带来什么影响?
吕斌认为,新机制对“三桶油”这种生产者最有利。后期的销售价格将更能及时反映成本变动,可以改善炼油板块频繁亏损的现状。中间商同样受益,因为价格变化频繁将吸引更多中小贸易商加入。对于终端消费者来说,短期可能会增加其使用成本,但长期同样有利。
金银岛的分析师韩景媛认为,新机制虽然提出了具体措施,但参考原油品种、调整价格调控程序、调价公布方式仍未公布,据悉挂靠油种已发生改变。
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是英国北海布伦特、阿联酋迪拜和印尼的辛塔。这三种计价方式分别代表不同产油区域。
隆众石化网的分析师认为,辛塔原油是亚洲地区原油计价的参照标杆之一,但随着中国从亚洲国家进口原油的数量下降,其影响力越来越小,极有可能会被替代,阿曼原油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我国从阿曼进口原油逐年增加,阿曼原油品质和迪拜原油类似,也是中东地区原油计价的参照标杆之一。
2008年底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建立完善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等配套机制。国家发改委表示,在新机制下,补贴将继续进行。(每日经济新闻)
26日傍晚,国家发改委宣布从次日零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这是2013年以来国内首次降价。
此次降价后,北京、上海、广州等部分重点城市,93#汽油零售价格将全面回落至7元时代,调整后大概价位区间:北京地区(京五)7.83元/升,上海(沪四)7.77元/升,广州地区(粤四)7.89元/升。其他地市汽油零售价或将处于7.3-7.4元/升。
当天,国家发改委还同时公布了调整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除将调价周期改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4%变化幅度要求,还将价格计算方式由移动平均改为算数平均,改进挂靠油种。新机制除了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要求外,更重要的是将过去挂钩国际油品的变化由移动平均变为了算数平均。
本报记者获悉,举例来说,假如第一天油价每单位为1美元。第二天油价为2美元,第三天油价为3美元,那根据移动平均法,即为1美元加2美元再平均,前两天平均价格为1.5美元,然后1.5美元加3美元,则前两天与第三天的平均价格为2.25美元。若按算数平均法,1美元加2美元加3美元,这三天的平均油价即为2美元。
新机制起底
此前机制调价边界条件较高、调价周期较长
按照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同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解释是:“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
新机制同时规定: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确立“22天+4%”的价格机制。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
业内专家评估,机制运行总体顺畅。同时,其自身缺陷也显现出来。主要集中在:调价边界条件较高、调价周期较长,价格信号难以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容易产生投机套利行为,存在快涨慢跌、涨多降少现象。
基于上述问题,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建议从未间断。国研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评价称:“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挂靠油种变化更合理可以反映上游成本,油价能够更加灵活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
“但是,必须看到调价期限缩短到10个工作日,调价滞后性还没有完全解决。”邓郁松说。
在此次改革中,发改委仍对价格实施管制并掌握价格发布权。邓郁松认为,定价权下发企业时机并不成熟。“我国石油价格改革走的是逐步市场化的道路。从长远看,成品油价格改革最终目标是放开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目前成品油市场竞争不充分,不能交给企业。接下来需要创造市场定价条件,推动石油产业各环节竞争性,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
市场反应
“经营者和消费者因此可以很直观地判断国内油价的未来走势”
易贸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自2月中旬进行下行通道后,国际油价至3月25日已跌至-5%附近,突破了原有定价机制的下调红线;而当天也距离上次调价已有22个工作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两个基本条件均已满足。于是,国家发改委于27日正式下调国油价。
早在上周,一些社会成品油就已经开始下调其成品油零售价,抢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前清库存,其促销力度甚至已超过此次国家发改委的降价幅度。“晚降不如早降”,有上海当地成品油零售商说:“新定价机制要来了,谁知道市场怎样?”
“之前,国际油价的变化因为移动平均不能及时传导到国内,造成消费者常常抱怨国际油价已经降了10美元/桶以上,国内油价却还没有丝毫波动”,有中石化销售系统人士表示。据他介绍,每一天的国际油价波动幅度不一,因此移动平均计算得出的数据是一条线;“相反,算数平均是将过去22个工作日的油价数值加总直接除以22天,得出的一个数值,只要这个数值与上次调价有了一定价差,就会调价”。“2008年国际油价暴跌,短短半年内Nymex油价从147美元/桶骤降至33美元/桶,可国内油价却仅仅下调了一次,其中有很大原因就是国家发改委实施的是移动平均。”
他指出,调整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后,10个工作日一到,比照国际油价波动幅度,该升就升,该降就降,“经营者和消费者因此可以很直观地判断国内油价的未来走势”。
此次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内容还包含挂钩国际油品种类的变更,但目前国家发改委并未透露变更的油种。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布伦特、迪拜、辛塔三种原油现货价格,有消息称,可能调整为美国WTI原油、英国布伦特原油和阿联酋迪拜商品交易所的阿曼(Oman)原油期货,三者按照一定权重作为国内油价参考。
从企业层面看,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专家龚金双认为:“如果国内油价按时调整,不会存在价格不到位情况,有利于石油企业利益,炼油板块亏损也可以得到改善。此外,成品油投机操作的空间被压缩,贸易商的无风险套利将得到抑制。”
也有观点认为,一旦国际游资锁定国内挂钩的油品品种,并对其价格在期货、现货市场上进行炒作,难免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尽早推出国内原油期货,增强我国对国际石油定价的话语权已成为当务之急。”有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高层称。(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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