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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一行三会掌门人共话金融改革
今日上午9时,央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证监会主席肖钢、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央行副行长兼外管局局长易纲将出席“金融改革与发展”专题记者会。上述参会者,正是去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的五位成员。
近年来,中国平安、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等“金融百货公司”逐渐成形。此外,余额宝等跨机构、跨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开始出现。以余额宝为例,用户将活期存款转入支付宝,购买天弘基金旗下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基金将90%以上的资金配置到银行协议存款。资金由平安保险全额承保。这一过程,已横跨银、证、保三个不同领域。
尽管混业监管的声音仍会出现,但受访人士均认为,中国不会走混业监管的道路,而是在综合经营的趋势下,走功能监管的道路,并加强协调。而从短期看,制定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及各行业交叉环节的金融综合统计制度,以及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成了当务之急。
今年全国两会财税金融领域的1号提案为《关于加快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提案》。该提案建议,从短期看,需要加强一行三会四大主体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形成正式的协调机制;从中长期看,中国的监管体制需要向混业金融监管体制转变,加大对金融混业经营尤其是金融控股集团和金融创新的监管力度。
不过,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的表述,联席会议“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明确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我不赞同混业监管。我认同的监管模式是:混业经营,功能监管。所谓混业经营,即一个集团旗下可以有多家金融机构,但核心的经营业务都属于独立的法人。银、证、保、信等不同的业务和功能,应由同一监管当局、按照同样的标准来发牌监管。”
“尽管单一法人经营核心主业,但也可以经营一些非核心业务,如银行代销保险和基金、保险公司发医保信用卡等,这需要银监会的审批。”吴晓灵进而表示,“我认为信托公司也可以发公募基金,这就需要证监会的批准。这就是所谓的功能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银监局局长于学军对记者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后,混业监管有一些回潮,但也不是主流,到目前还没有形成趋势。比如在我国香港,银证保的监管就是分开的。当然,随着类似余额宝这类跨行业、跨市场的产品越来越多,监管的协调变得越来越重要,但绝不是并在一块儿。”
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任务和职责中,就包括“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
除了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任务还包括“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以及“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
关于以上两项任务,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分别提交了提案。当记者问及金融综合统计事宜时,他表示,“目前金融的经营业态非常多元,产品也渐趋复杂,金融综合统计对资金的流动和金融信息综合监测都非常有益,这件事情非常必要。目前央行正在牵头做这件事情。”
他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议案中提到,现行金融统计体系还存在一些亟须改革之处,主要包括跨境、跨市场、跨机构风险传染监测手段不足,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新业务统计基础相对薄弱,以利率为核心的资金价格统计还处于初级阶段,各金融管理部门的统计法规、制度、标准还需要协调配合。
但目前我国尚无与金融统计整体工作相适应的专门法规,央行和监管机构分别制定了本部门的统计管理规定和办法。因此,他建议,人民银行会同三会在研究国内外相关统计法规和国内上位法的基础上,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报国务院审定后实施。
“我们希望最后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他说。
此外,潘功胜在《关于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提案》中建议,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为核心的金融法律体系,但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和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应尽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和手段;修订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制定社区类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法律法规,健全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黄金市场、场外衍生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法律制度也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存款保险制度框架:强制保险、有限赔付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
强制保险:存款保险覆盖大中小银行等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风险差别费率机制:以低费率起步,保费不会对正常经营构成额外负担
有限赔付:赔付限额可能覆盖99%以上账户(比如50万元)。实行限额保险,并非“50万元以上没有安全保障了”
存款保险定位于“风险最小化型”,具备必要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责
多年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即将登上历史舞台,有望在两会后推出。
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也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2014年推出。
据了解,“强制保险”、“有限赔付”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方面,也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周小川在去年年底发表的《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署名文章中也明确提及。
存款保险将同步覆盖大中小银行等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至于具体的赔付限额,国际上并没有通用标准,需要在防范道德风险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进行权衡与决策。国际上普遍的经验是,使绝大部分存款人,例如90%或95%以上得到全额保障。
据悉,我国的存款保险赔付限额可能覆盖99%以上账户(比如50万元)。实行限额保险,并非“50万元以上没有安全保障了”。银行即使破产,也只是破股东的产,而不是破存款人的产。存款保险处置问题银行时,大多采取过桥银行、收购与承接等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银行,实际上使存款人得到100%的保障。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实行风险差别费率,通过经济手段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客观上可以加强对金融机构盲目扩张和冒险经营行为的约束,促进其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有效防止和疏导金融体系的风险。国际金融危机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均引入风险差别费率。近年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香港、新加坡、蒙古等,都在起步时直接引入差别费率。
具体到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呼吁,单一费率就是吃大锅饭,道德风险太大,应实行差别费率,认为这是存款保险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基本的原则是,费率水平与银行的风险挂钩,对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反之实行低费率,与金融机构类型及规模没有必然联系。
据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以低费率起步,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时的水平,保费征收对金融机构的财务影响很小,不会对正常经营构成额外负担。
在职能设计上,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教训,我国存款保险应定位于“风险最小化型”,具备必要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责。从金融机构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及时纠正措施,有助于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从各国和地区的情况看,存款保险制度都拥有不同程度的现场检查权。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必要的现场检查权,有利于对风险做到“早发现”和“早处置”,是对监管的有益补充。从处置机制角度,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处置机制和平台,存款保险主要运用于收购与承接、经营中救助等市场化处置方式,高效化解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实行较快有序的市场化退出和灵活的专业化处置,降低金融风险处置成本。
专家称,在改革已经涉足深水区的当下,存款保险制度犹如一个结,不及时地解开,将影响整个金融体制改革向前推进。而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不仅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造坚固的制度保障,而且为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改革、发展由民营资本为主发起设立的中小银行等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上海证券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了许多积极的政策信号,以改革稳定人心,以改革化解风险,以改革焕发活力成为新一届政府未来的政策取向。
应该说,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平台转换期和改革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宏观政策主要基调是“托底”和“保稳”,以避免各类风险叠加导致经济过快“下台阶”。2014年是融资大年,前期债务到期压力非常大,并且集中到期,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加大,高利率环境下的“去杠杆”将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存量债务压力。特别是近一时期,有关房地产开发商大幅降价、人民币汇率大幅下挫,局部地方债、影子银行资金链可能断裂等风险,都对货币金融政策提出严重挑战,因此管控金融风险,激发市场活力,必须“稳定预期”、“集聚士气”,这其中,股市的重大作用决不可低估,做强中国股市是当前迫在眉睫的大事。
股票市场一手连着财富创造,一手连着财富分配。2013年沪指跌幅达到6.95%,连续四年“熊冠全球”。相比之下,美国道琼斯指数2013年大涨26%,日经指数暴涨57%,对经济复苏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中国A股市场长期低位徘徊,估值较低打击市场信心,其股票价格继续下跌所产生的“负财富效应”,不仅对实体经济产生“抽血”作用,也很大程度上压制了消费和投资的增长。特别是造成融资结构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向银行集中。目前,中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衡,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制约了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
资本市场要想服务好一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必须有赖于自身的繁荣和壮大。股票市场相对其他市场最为市场化,也最能对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做出迅速反应。股票市场可以通过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信心进而影响到消费和投资,带动投资消费增加、就业增长,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的启动,真正使得虚拟经济有效向实体经济传导。
从金融—经济相互影响的规律上看,资本市场可以通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联系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货币政策的变化能够通过影响各种金融资产的价格,尤其是股票的价格来影响实体经济,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这一内在作用机制早就在上世纪60年代就被美国经济学家托宾所揭示,被称为托宾Q理论。
托宾Q理论指出,股票市场是货币政策影响实体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这个渠道是通过股票价格的变化实现的。股票价格是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的现值,从理论上讲,红利等于企业资本的边际产量减去资本折旧后的余额。托宾Q理论将企业股票价格与投资支出联系起来。托宾Q值较大,表示企业资本重置成本低于企业市场价值,即公司发行较少的股票就可以买到较多的投资品,进而促进投资支出增加。当资本的边际产量大于资本的边际成本(包括折旧和企业的资金成本,即市场利率)时,企业就会增加投资;反之,企业就会减少投资。
托宾的Q理论对于研究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微观传导过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股价的变化会改变企业的Q值,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支出。货币供应增加(利率下降)→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企业利润增加→股票价格上升→托宾Q值升高→投资、消费支出增加→总产出政策,从而作用于实体经济。
因此,中国要想撑起实体经济,股市必须强健繁荣。建议在加快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同时,尽快实施集聚股市人气,重振士气,长短结合的“组合拳”,破除中国股市“吸引力之困”,恢复股市“赚钱效应”,打通中国经济“任督二脉”。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股市的交易和投融资制度,改革股市T+1和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套保制度,建议重启股市T+0制度,减免交易印花税,大幅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恢复市场交易活力。
二是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推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分红制度、监管制度等领域深化改革。目前,我国建有余额达200多亿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应尽快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三是建立股票价格指数与股市融资规模挂钩的机制,加强对股市的宏观调控。扩大股市资金来源、鼓励上市公司回购和分红等方式,为股市财富效应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落实细化鼓励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政策措施。支持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QFII、RQFII等各类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
五是在必要时可设立股票平准基金。平准基金作为一种政策性、领导性资金,它的市场操作将给其他参与者以明确的引导。如果平准基金入市,并不需要大规模的资金就能把市场抬起来,因为当前市场最缺的是信心。设立平准基金有国际先例可循,上世纪日本 、韩国 、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都曾建立平准基金,以稳定金融动荡期股票市场剧烈波动,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中国也可仿效建立总规模大约为8000-10000亿元的股票平准基金,在市场出现大幅震荡或受到外部冲击时发挥“定海神针”作用。(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DF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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