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与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彼此核心关切,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以下为公告全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7号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商品暂不实施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即:对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暂不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即: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相关报道>>>
廖岷: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将对全球经贸、投资和金融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外交部部长王毅谈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两国和世界是利好消息
中美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五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美经贸磋商进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责任编辑:DF142)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