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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1.16亿元?金信基金称仅代表资管产品协助法院进行执行程序
金信基金被强制执行1.16亿元的消息近日引发市场关注。公司发布严正声明称,自成立起无任何自有财产需要被依法执行,也非任何案件的实际被执行对象,“仅代表资管产品协助法院进行执行程序”。
有消息称,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金信基金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16亿元,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案号为“(2024)粤03执恢554号”,本次为恢复执行。被执行事件源起金信基金于2017年成立一只“通道型”资产管理计划——“华夏1号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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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基金发布的严正声明显示,这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是单一客户的“通道型产品”,早已结束运作,并于2020年进行了清算。
金信基金称,在该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所持有债券的发行人违约,进而导致了该资产管理计划与债券回购交易对手之间发生了商事纠纷。仲裁庭于2022年底前对相关债券回购交易纠纷案件作出裁决,“根据仲裁裁决书,所有违约责任都由该资产管理计划承担,金信基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于仲裁程序为“一裁终局”,案件相关司法裁判程序已经全部结束。在此过程中,金信基金仅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针对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仲裁和执行程序,待执行事项的实际被执行对象是该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表示,2022年底前,由于该资产管理计划暂无可分配财产,因此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而前述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违约债券的发行人的重整程序目前取得新进展,会产生一部分可分配财产,这些可分配资产属于该资产管理计划。金信基金作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依法代表该资产管理计划,协助人民法院对这些可分配财产进行恢复执行程序。
公司表示,由于执行法院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功能限制,被执行人信息中无法全部显示执行裁定书所明确的被执行对象(该资产管理计划)。针对近日出现提及公司的案件执行信息,金信基金已经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申请法院对相关执行信息进行补正等处理。
金信基金声明中还提到,自成立起,公司没有任何自有财产需要被依法执行,也不是任何案件的实际被执行对象,仅代表资管产品协助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目前,公司经营平稳,各项业务均依法合规有序开展。
公开信息显示,金信基金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地深圳前海,注册资本1亿元。至今年一季度末,金信基金管理规模为105.94亿元,在业内排名133。今年2月,公司股东之一安徽国元信托将全部持有的金信基金31%股权挂牌转让,并于3月成交,目前金信基金递交的《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的审批申请》处于补正状态。若该申请获批,国元信托将退出金信基金股东名单。
(文章来源:读创)
(原标题:【原创】被强制执行1.16亿元?金信基金称仅代表资管产品协助法院进行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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