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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楼盘未封顶不得放贷?最新回应来了
近日,有消息称,深圳多家商业银行要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在主体封顶后才能放款。7月5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调研采访了多位银行业务负责人、房产中介及楼盘销售人员,确认了上述消息属实。
“其实这个规定总行此前就有,但具体城市执行的尺度不太一样。现在深圳分行将认真执行这一政策。”某国有行深圳分行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政策的出台是为防止楼盘烂尾产生不良贷款,同时也给购房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购房者可延迟还月供
7月5日,记者来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某新盘售楼处。记者看到,即使是工作日,该售楼处短短十几分钟里就接待了三批前来看房的客户。

深圳某新盘售楼处。本报记者黄灵灵/摄
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盘已于2023年9月、12月两次取得预售证,推售建筑面积75平方米—440平方米,共计800多套房源,预计明年年底前交房。
谈及“楼盘未封顶不得放贷”的政策,该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楼盘主体已完成封顶,不受此政策影响。据其介绍,深圳开发商以往在楼体盖到1/3时就可以拿到预售,并启动销售回笼资金。

深圳福田区一在建新盘。本报记者齐金钊/摄
“但按照现在的政策,楼盘如果没封顶,购房者可以申请贷款,但银行不会放款,开发商可能就不会很快推盘——因为无法像以前回笼资金那么快速了。”前述销售说道。
深圳南山区一新盘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新盘在拿到预售证后交付周期为1—2年,有的楼盘交付时间甚至更长。按照最新规定,如果开发商在楼体盖到1/3时取得预售,假设距离封顶有半年到一年的工期,那么购房者可延迟还月供。
此前早有规定
事实上,“主体结构未封顶不得放贷”的规定可追溯至央行2003年发布的“121号文”及2007年发布的“359号文”。
“121号文”即央行在200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而购买商业用房则需要竣工验收后才能发放贷款。
“359号文”即央行、原银监会在2007年9月2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359号文”要求,“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近年来,有城市重申“359号文”。2021年1月,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上海6号文”),强调要求切实执行“359号文”。
对此,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政策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很容易理解。首先,该规定本身存在,如今再提,某种程度上来讲,说明银行贷款强调了审慎的态度。
对于后续执行情况,严跃进分析称:“针对资金状况较好的楼盘,在实际操作中或会稍有松动;但对资金状况较差的项目,可能会稍微偏谨慎操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原标题:【实探】楼盘未封顶不得放贷?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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