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

2025年11月26日 09:17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编辑:东方财富网

手机上阅读文章

  • 提示:
  • 微信扫一扫
  • 分享到您的
  • 朋友圈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通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通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5〕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发展卫星物联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商业航天发展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内容

  (一)业务类型

  卫星物联网业务是指通过卫星通信技术,为数据采集终端、穿戴设备、手持终端等各类设备,以及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的一种低速数据业务。

  (二)申请主体

  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应通过构建卫星物联网系统,以及业务支撑系统(BSS)、运营支撑系统(OSS)和管理支撑系统(MSS),依法依规在全国范围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

  (三)服务对象

  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服务对象为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业、交通、能源、农业、应急等领域中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行业用户。

  (四)试验目标

  通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试验申请审批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其卫星物联网星座应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4.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 依法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空间无线电业务频率台站许可;

  6. 有科学完善的商用试验方案,应符合网络运行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码号资源、网络和数据安全、重要通信、实名制、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无线电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技术保障等要求;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批程序

  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完成初审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专家评估论证,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商用试验。

  三、业务经营要求

  获得商用试验批复的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以下要求:

  1. 做好卫星物联网业务的系统构建及业务开通工作,遵守网络运行安全、服务质量、码号资源管理等要求,保障网络通信畅通;

  2.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预留卫星通信资源,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 与用户签订合同后开通卫星物联网业务,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4. 遵守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依规接入和使用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

  5.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报送相关业务数据,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支撑卫星物联网全生命周期管理;

  6. 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重要通信、实名制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要求,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

  7. 遵守无线电管理要求,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避免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

  8. 全面梳理卫星物联网业务应用场景,分类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备业务服务对象、业务应用场景、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

  9. 建立完备的用户服务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手段,若发现其用户利用卫星通信资源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停止通信服务并报电信主管部门。

  四、服务对象管理

  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使用场景管理,落实以下要求:

  1. 按照物联网设备“一物一码一号”管理要求(分别指物联网终端、工业互联网标识码、物联网码号),建立物联网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3. 不得擅自开展电信业务,不得擅自转租转售卫星物联网业务;

  4. 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试验退出机制

  获得商用试验批复的企业,未按时提供服务,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依法依规撤销商用试验资格。退出商用试验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存量用户迁转、退网等善后工作。

  六、组织管理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地方通信管理局作为本地区电信管理机构,负责做好属地企业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的申请报送、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保障机制;在申请报送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其业务情况、财务情况、场地设施、人员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

  七、商用试验总结

  商用试验期为两年。获得商用试验批复的企业每年定期梳理汇总商用试验情况及问题,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商用试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商用试验的先进经验、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传推广。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商用试验工作。根据商用试验开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卫星物联网业务的正式施行事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1月19日

  东财图解·加点干货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责任编辑:13)

 
 
 
 

网友点击排行

 
  • 基金
  • 财经
  • 股票
  • 基金吧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

A
安联基金安信基金
B
博道基金渤海汇金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百嘉基金贝莱德基金管理博时基金宝盈基金博远基金
C
长安基金长城基金长城证券财达证券淳厚基金创金合信基金长江证券(上海)资管长盛基金财通基金财通资管诚通证券长信基金财信基金财信证券
D
德邦基金德邦证券资管大成基金东财基金达诚基金东方阿尔法基金东方红资产管理东方基金东莞证券东海基金东海证券东吴基金东吴证券东兴基金东兴证券第一创业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
F
富安达基金蜂巢基金富达基金(中国)富国基金富荣基金方正富邦基金方正证券
G
光大保德信基金国都证券广发基金广发资产管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海证券国金基金国联安基金国联基金格林基金国联民生国联证券资产管理国融基金国寿安保基金国泰海通资管国泰基金国投瑞银基金国投证券国投证券资产管理国新国证基金国信证券国新证券股份国信证券资产管理工银瑞信基金国元证券
H
华安基金汇安基金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汇百川基金华宝基金华宸未来基金华创证券泓德基金华富基金汇丰晋信基金海富通基金宏利基金汇泉基金华润元大基金华商基金惠升基金恒生前海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华泰保兴基金红土创新基金汇添富基金红塔红土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华夏基金华西基金华鑫证券合煦智远基金华银基金恒越基金弘毅远方基金
J
嘉合基金金融街证券景顺长城基金嘉实基金九泰基金建信基金江信基金金信基金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