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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专家解读来了

2025年12月21日 00:2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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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简称《行为规则》)。

  业内人士表示,《行为规则》共7章29条,核心可概括为“给平台定规矩、给商家留空间、给消费者撑腰”。新规旨在构建权责对等、竞争有序的生态。短期看,平台和商家都需要一个适应与调整的过程;长期看,这将引导资源从“补贴换流量”转向“创新提质量”,最终推动整个平台经济实现更健康、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着力规范价格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对于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行为规则》提到,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对不同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公开相关规则,如有变动应当及时更新。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方面,《行为规则》提到,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是对现行多部法律的细化和完善,对于预防和治理互联网营销领域价格乱象,具有积极意义。能够起到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表示,《行为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进入了精细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其核心影响在于重塑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关系,推动市场从无序价格竞争转向基于质量和服务的良性发展。

  对平台而言,新规出台后,其主导地位将受到合理约束。规则明确禁止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降价、进行“二选一”定价或开通自动跟价系统。这意味着平台以往通过挤压商家利润来获取流量优势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向构建更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并通过提升服务来吸引商户与消费者。同时,平台自身的收费项目和促销规则也必须更加公开、合理,这对其内部合规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平台内商家来说,新规提供了经营自主权和更清晰的行为边界。一方面,商家可以根据自身成本、品牌定位和不同销售渠道的特点灵活制定价格策略,这有助于优质商家摆脱单纯的价格战,培育品牌价值。另一方面,规则对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等提出了细致要求,这既规范了商家的营销行为,也减少了因价格标示不清产生的消费纠纷,实质上保护了诚信经营者的利益。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新规既对互联网经营者定价进行了规范,也对消费者保护给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要求。新规针对目前电商平台存在的“平台压迫经营者降价、经营者低价内卷,经营者虚假误导性定价”等乱象,给出了具体的规范行为要求。新规有望对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缓解内卷式竞争起到较好的效果。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表示,新规将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一律列入禁止清单,划清了竞争红线。让价格回归市场,让优惠回归消费者,让监管有章可循。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事关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专家解读来了)

(责任编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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