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健全金融市场稳定机制

2026年03月20日 17:05
来源: 证监会网站
编辑:东方财富网

手机上阅读文章

  • 提示:
  • 微信扫一扫
  • 分享到您的
  • 朋友圈
摘要
【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金融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金融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草案共11章95条,全面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成果和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有效做法转化为全行业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金融工作方向性总体性要求。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建设金融强国、有力支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立法目的。鲜明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等要求。二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围绕推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职能定位,不断完善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三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活动。对金融机构准入、经营、退出实施全周期管理。明确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须经批准。四是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性。围绕推动建设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合规性管理,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行为。五是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功能。明确金融市场基本功能、交易原则,健全金融市场稳定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主体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履约保障。六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明确金融各领域监管职责和央地监管分工,并建立兜底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同时,对监管协同、履职保障和追责问责提出明确要求。七是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着力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八是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提高金融安全保障能力。九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

  在起草审查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就相关重点问题开展专题攻关,组织多场座谈会听取地方、专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意见,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采纳,持续修改完善草案。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大实践和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回应关切、凝聚共识,提高金融法立法质量,更加有力地推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公众可通过登录专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递纸质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通知全文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金融法治建设,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jrfzqyj@mo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司法部立法二局(邮编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

  2026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原标题: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11)

 
 
 
 

网友点击排行

 
  • 基金
  • 财经
  • 股票
  • 基金吧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

A
安联基金安信基金
B
博道基金渤海汇金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百嘉基金贝莱德基金管理博时基金宝盈基金博远基金
C
长安基金长城基金长城证券财达证券淳厚基金创金合信基金长江证券(上海)资管长盛基金财通基金财通资管诚通证券长信基金财信基金财信证券
D
德邦基金德邦证券资管大成基金东财基金达诚基金东方阿尔法基金东方红资产管理东方基金东莞证券东海基金东海证券东吴基金东吴证券东兴基金东兴证券第一创业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
F
富安达基金蜂巢基金富达基金(中国)富国基金富荣基金方正富邦基金方正证券
G
光大保德信基金国都证券广发基金广发资产管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海证券国金基金国联安基金国联基金格林基金国联民生国联证券资产管理国融基金国寿安保基金国泰海通资管国泰基金国投瑞银基金国投证券国投证券资产管理国新国证基金国信资管国信证券国新证券股份工银瑞信基金国元证券
H
华安基金汇安基金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汇百川基金华宝基金华宸未来基金华创证券泓德基金华富基金汇丰晋信基金海富通基金宏利基金汇泉基金华润元大基金华商基金惠升基金恒生前海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华泰保兴基金红土创新基金汇添富基金红塔红土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华夏基金华西基金华鑫证券合煦智远基金华银基金恒越基金弘毅远方基金
J
嘉合基金金融街证券景顺长城基金嘉实基金九泰基金建信基金江信基金金信基金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