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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拟全周期支持住房消费

2026年06月07日 04:2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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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拟全周期支持住房消费】6月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于公积金管理制度提出多项改革措施。“此次修订坚持循序渐进的改革逻辑。从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人群来看,强化公积金的普惠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指出。

  6月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于公积金管理制度提出多项改革措施。

  “此次修订坚持循序渐进的改革逻辑。从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人群来看,强化公积金的普惠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指出。

  全周期支持住房消费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

  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但随着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总体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缴存人在住房装修、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长。

  住建部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提出新要求,有必要修订完善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条例第二十四条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包括支付房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出境定居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其中,新增的3种情形分别为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此外,条例明确原条例规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参照条例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次修订的总基调,一方面顺应住房进入存量时代,探索住房公积金从主要过去主要支持增量消费(主要是购房)拓展至支持换房、租房、修房、养房,将群众需求迫切的住房装修、物业费等住房支出纳入资金使用范围。”李宇嘉表示,另一方面则顺应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势,以及新时期住房消费的主力,让更多群体也能享受普惠金融的福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传统的公积金支持主要集中在购房前和购房中,即贷款审批和购房提取。而此次新增的“支付物业费”等用途,将支持链条延伸到了购房后的持有环节。“这意味着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已经从‘买房那一刻’拓展到住房消费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购房前、购房中、购房后的各个环节。”

  在他看来,本次公积金使用范围的调整,已经清晰地将租购并举的制度导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以及增量存量统筹的战略方向融合在一起。“政策不仅与时俱进,而且紧紧跟随市场变化,与居民的实际住房需求进行了有力结合。”

  是各地支持住房消费重要抓手

  条例还明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这一政策顺应了当前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趋势,也为不同地区之间的住房消费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严跃进表示,从各地的实践来看,这方面的政策已经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城市实现了公积金互认互贷,资金可以跨区域流动,更好地支持居民购房。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32.79万亿元,缴存余额10.93万亿元。

  近年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各地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抓手。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5年全国各地出台房地产政策超630条,其中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约280条,仅今年一季度,各地累计出台政策约160条,其中公积金政策超60条,优化频次在各类政策中均居首位,优化方向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提取使用、优化“商转公”、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则等。

  中指研究院表示,整体来看,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将是2026年及未来几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参考借鉴相关政策方向,探索更多利用住房公积金强化住房保障的路径,完善公积金运行机制、扩大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拟全周期支持住房消费)

(责任编辑: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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