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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可入户!佛山出台房地产新政13条
中国基金报记者吴君
又一城市发布房地产新政策。
5月13日上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13条地产新政。
事实上,近期已有深圳、北京、杭州、西安等多个城市发布了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引发市场关注。
佛山发布房地产新政13条
放宽购房入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此次佛山发布的《通知》,主要涉及13条房地产新政策,基金君梳理了其中的要点。
1、优化供地管理。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合理确定单宗出让地块面积,优先安排优质地块供应。
2、适度优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除法律法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宗地内需要建设的绿地、道路、养老托育、幼儿园等配套公服设施外,新出让住宅用地可以不再设置其它配建要求。
3、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
4、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发报建手续。付清剩余50%的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标准由每日万分之三调减为每日万分之零点五,竣工违约责任核算时,以逾期竣工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核算违约金。
6、扩大保函覆盖面。允许“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保证金。允许企业出具自有资金购地承诺书替代购地资金审查报告。
7、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融资安排与支持。支持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纳入“白名单”。
8、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税务部门根据企业房地产投资情况,科学评估企业资金压力,对符合税款延期缴纳条件的,经批准可延长税款缴纳时限。
9、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0、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调高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倍数,整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11、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阶段性取消佛山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12、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3、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对佛山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多地接连发布房地产新政策
近期房地产迎来新一轮政策优化期,政治局会议提及“综合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在中央定调之下,地方层面的房地产市场政策进入密集优化调整期,包括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举措、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住房“以旧换新”、优化限购等。
比如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该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同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房模式,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条优化。
5月6日,武汉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武汉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原标题:购房可入户!佛山出台房地产新政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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