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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网贷灰色面纱②:8%资金成本如何膨胀至36%综合息费

2024年11月01日 09:5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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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网贷平台对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与隐私泄露,带给用户的困扰更多在于无止无休的推销电话,及为暴力催收埋下隐患,那么高企且构成复杂的借款息费,则直接让不少借款人陷入疲于还债、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的窘境。

  南都记者了解到,网贷平台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匹配而来的贷款产品初始成本大都处于5%至10%区间,但经过层层加码后,借款人的实际借款成本动辄达到24%、36%,甚至有部分平台依旧存在超利贷、强制下款、砍头息现象。

  当然,专业“撸口子”、恶意欠款的黑灰产“羊毛党”们同样是行业一大顽疾,他们所带来的坏账推高了出借方及网贷(助贷)平台的不良率,这些运营成本亦会被转嫁至努力按时还款、维持信用的优质借款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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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分食息费蛋糕?

  实操层面,目前主流网贷平台制定息费上限主要依照两条标准线——24%和36%。

  其中部分平台会明确标注综合成本范围,如花鸭借钱借款页面标注年化利率预估10.95%至35.9%;马上金融安逸花显示年化利率(单利)7.2%至24%。

  另一部分平台则只标注最低利率,实际借款成本亦会达到24%至36%区间,如小花钱包借款页面标注年化利率(单利)7.3%起,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判决书则显示有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达35.812%;58好借APP显示年化利率7.2%起,实际以审批为准,近期同样有借款人在黑猫投诉等平台表示,其在该平台最终借款成本接近36%。

  南都记者同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国美旗下美易借钱(原国美易卡)APP显示,贷款年化利率7.2%-23.99%,但其官网却显示贷款年化利率(单利)7.2%至35.75%,且有多个用户称,自己在美易借钱借款利息接近36%。就此差异,南都记者向官方邮箱发送了采访提纲且显示邮件被阅读,不过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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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美易借钱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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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美易借钱APP

  值得一提的是,中腰部及以上网贷、助贷平台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产品利率基本处于5%至10%区间。某上市平台2021年、2022年、2023年促成贷款的整体融资成本分别为8.62%、8.38%及7.75%;相关判决书显示,小花钱包2022年向借款人艾某某发放的借款,银行收取年利率8.8%;58好借2022年一笔借款银行方收取年利率9.5%,另一笔相对较高,为15%;部分业内规模较大的助贷机构亦向记者透露,他们从合作金融机构拿到的部分产品利率甚至低至4%。

  10%24%36%,其中14%26%甚至更高的差价到底被谁分享了?

  表面来看,主要是两方。

  一是增信方,大都为担保公司,名义为担保服务费,区间大致为5%18%;二是助贷平台自身,名义为咨询服务费,部分平台还存在会员费、信息费等繁杂费用,区间大致为5%15%

  上文所提小花钱包放款案例(下称“案例A”)中,担保费约为8.5%,而加上咨询费等费用后,综合资金成本高达35.812%;58好借银行利率为15%的放款案例中,年化担保服务费为6%,年化咨询服务费为4.56%,合计达25.56%;另有一笔花鸭借款2023年9月的放款案例,资金方为重庆两江新区某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率为11%,同时来自福建某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费费率为年化13%,仅此两项便达到24%,其他费用未披露。

  若进一步深挖,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借款人在与融担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时,网贷、助贷平台或其相关方往往还会与融担公司再签订一份反担保协议,进行实质性兜底。

  如案例A中,判决书明确提及,“某甲公司和晓花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广小额消费贷款”,同时“原告某甲公司履行了担保及反担保代偿义务向某某担保公司支付了代偿款”。并且,判决书虽未透露某甲公司具体名称,但提示了其为“某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无独有偶,有2024年9月25日、28日公布的判决书分别显示,某上市平台及国美小贷等借款业务,同样有着反担保现象。

  一份7月2024年7月12日公布的《执行裁定书》则明确提到,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还呗”APP,与“某某证人”(中世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启信宝显示,“还呗”运营方为上海数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穿透后为分众传媒(002027.SZ)。

  反担保协议的存在,意味着网贷平台需要对借款实质性兜底,自行消化吸收产生的不良贷款。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上市金融科技公司90天以上贷款逾期率大都处于逐步攀升状态,不良率走高同样是业内共同面对的挑战,这就意味着平台需要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覆盖损失,倒逼中间费用处在高位。

  至于咨询服务费,除了须覆盖平台自身日常运营及与征信机构合作等必要成本外,买量费用同样不容小觑。

  据业内知名营销平台成都优卡科技与某助贷平台的合作协议,早在2021年,后者买量成本就已经达到CPS4%,CPS全称Cost Per Sales,是指以销售额(放款额)付费。并且,有多个助贷平台向记者透露,考虑到羊毛党、黑灰产等因素印象,目前行业获客成本已经接近甚至突破2000元。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很显然,这些成本最终以服务费等形式,转嫁至借款人。

  这也是整体来看,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网贷平台综合费率普遍可以低一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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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助贷红线何在?

  除了成本考量外,网贷、助贷平台息费多以24%、36%为上限,另一个原因是在法律红线内保证盈利空间。

  至于红线何在,同样至少需要从两个层面进行探讨。

  首先是法律法规。

  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版)正式推出,该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表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进一步补充,称“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简单总结,即目前业内通俗理解的利率24%内受法律保护,36%以上不受法律保护且借款人支付后亦可要求出借方返还,24%36%双方协商,同时,逾期利率不得超过24%

  2020年8月18日及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连续两次对上述规定进行修正,最新版本中,删去了所有24%、36%相关限制,而是重新规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中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4倍LPR”)。

  不过,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中又明确表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换句话说,小贷、融担等公司被明确定义为金融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则第二项第2点指出,“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的24%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即最高法以24%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参考值,非绝对红线。

  其次是司法实践。

  如第一部分所述,网贷、助贷平台的综合利率,并非进入某一家机构腰包,而是被拆分成出资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例)、担保公司、平台三部分,借款人亦会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咨询)服务合同》三份合同(部分平台会直接打包签署一份《个人消费借款合同》)。前两者毫无疑问属于金融公司行列,但网贷平台的身份却相对模糊。

  南都记者亦梳理了近期公布的数十份法院判例(借款时间均在2022年以后),发现在息费标准裁定上呈现几大特点,一是在裁定违约金、逾期罚息时,均是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版)中的四倍LPR作为量裁标准,暂无发现例外;二是在涉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时,多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适用对象;三是很多平台在借款人违约后,会将剩余欠款本息以债权形式,打包转让给专业的清债公司(债权转让),由后者起诉借款人。

  这种情况下,法院基本不会对债权包中所欠利息适用利率及已还款利息对应利率主动提出异议,但会明确违约金及罚息适用四倍LPR,同时,会有部分公司在起诉阶段,主动调降原有利息主张至24%、甚至4倍LPR内。

  如2024年10月1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中,某平台一笔贷款综合息费达35.77%,但在起诉时,请求的年利率仅为16.37%,对此,法院判决表示,“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罚息过高,但原告实际执行和请求的年利率未超过24%,予以支持。”

  另据数位业内人士介绍,国家级监管部门会对业内头部平台进行窗口指导,将息费控制在24%以内。

  综合来看,24%是目前业内默认的一条相对安全线,36%则是2015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留下的惯性“行规”及模糊的定位形成的空白地带,而进入司法阶段,不少平台会主动让步。需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故意违约后等待法院判决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相对正规的借款平台大都会与征信挂钩,违约将意味着借款人如需再次借款,只能转向利率更高、催收更加不规范的“高炮平台”,逐步滑入深渊。

  实际上,征信修复也是借款人被骗重灾区,202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特意发布声明称,发现有不法中介为达营销目的,散播所谓“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以此诱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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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监管层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

  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九条“中介服务”提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应当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收取费用,确保质价相符,不得未提供服务收取费用,不得以费用形式变相收取利息。第十八条“贷款利率”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利息、费用与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为综合实际利率,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在借款合同中载明,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网贷、助贷平台基本依托于小贷牌照进行展业,如此一来,被切割成数块、构成复杂、适用法律法规存交叉的借款息费有望得到统一监管。

  砍头息、超利贷与羊毛党的黑色森林

  此前报道提到,会有平台以图标、名称“碰瓷”业内较知名平台,混淆借款人判断,以此获得借款人信息。

  同样,这些平台在借款阶段,也存在较多陷阱,给借款人造成损失。

  如强制下款。在黑猫、小红书可以看到,有不少用户表示,自己在金豆花、急用金、小熊花呗、汇秒优品等平台上遭遇强制下款,即这些平台在自己仅注册了账户、绑定了银行卡,但未申请借款的情况下,就主动给自己下发了贷款,且往往伴随着超利贷,客服电话也无法打通

  如有用户称,自己“点击鱼享花,测试额度,强制下款,本金3322元,7天还5016元。现在要求只还本金。”

  有头部平台人士介绍,目前行业内有一些“三无平台”,即无APP(或固定小程序),无商标,甚至无(不显示)运营主体,又称“高炮平台”,走的就是这类广撒网,捞一笔算一笔的路子。当然,这些平台面对的客群要么是毫无防备的小白,要么是征信较差,在正规平台已经借不到钱的用户,要么是职业羊毛客、黑灰产,目的就是撸一把口子就走,不在乎自己的征信、亦不在乎被暴力催收。

  高炮平台又可分为“714”、“55”高炮平台,前者指还款期为14天乃至7天还款期,配合超高利率、砍头息的超高息短期借款平台,早在2019年便被央视点名,“55”平台则更为凶残,借款周期仅有5天,砍头息高达50%。

  南都记者测试后,确实无法找到鱼享花、急用金的APP、小程序,不过有一家名为“宿迁禧乐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主体,旗下有“鱼享花a已维护”、“急用金app已更新”的公众号,关注后会发送一张二维码入口,但目前均已经显示“该网站疑似诈骗网站”。

  南都记者同样注意到一家名为“应急花”的平台,虽然有APP,但无论是“产品说明”、《注册服务协议》,均未显示其具体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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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还呗APP”《用户注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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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应急花APP”《注册服务协议》

  如与“还呗”平台对比。还呗《用户注册服务协议》会明确提到用户在与平台运营方“上海数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应急花《注册服务协议》则依旧以“应急花”指代自己,而非具体公司名称。且记者未能找到“应急花”相关官网、品牌商标或微信微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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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应急花APP”登录界面,该“温馨提示”为弹窗,而非短信通知

  更加离谱的是,南都记者随便填写一个手机号,便会直接以弹窗(而非接收短信)的形式获得一个验证码并成功登录。

  当然,在应急花“热门推荐”栏目,有另一家名为“吉客有钱”的平台,点击后会提示“跳转至第三方页面”。吉客有钱《用户注册协议》显示,该平台开发方为广州绿地吉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方为深圳龙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层层穿透后,这两家公司的实控方均为深圳市绿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绿信集团由绿地控股(600606.SH)旗下平台、东营友通华盛旗下平台分别持股50%。

  此外,早在2021年3月65日时,曾有借款人在黑猫投诉留言称,自己通过QQ号下载应急花,且借款1650元还3000,存超利贷、砍头息现象。如果该投诉描述属实,则属于典型的“高炮平台”。彼时,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同样显示“商家匹配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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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对正常借款人来说,厘清自己的借款金额及期限两大需求,同时做好还款规划十分重要。在借款过程中,更应慎重选择平台,否则有可能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信用层层坠落,成为“高炮平台”的猎物。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揭开网贷灰色面纱②:8%资金成本如何膨胀至36%综合息费)

(责任编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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