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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变相突破

2012年07月24日 09:5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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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资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方式提高入市资金比例,投资股票和基金比例上限进而获变相突破。【险资投资股票比例上限突破 哪些股会脱颖而出

  保监会即将出台的保险新政——《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险资投资进行大松绑。据透露,《通知》规定,险资可以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等。其中,并购基金的投资标的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但仅限于战略投资、定向增发、大宗交易等非交易过户方式,规模不高于该基金资产余额的20%。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保险集团以及子公司合计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60%。(点此进入>>>基金吧)

  权威人士解读称,这部分投资并不计入此前险资投资股票与基金最高25%的比例范畴内。这意味着险资投资选择更多样,且入市资金占比将有所提高。

  由于市场低迷,今年以来,险资在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占比一直保持在10%至12%的水平。保险人士分析,新政强调对于保险公司根据资金性质,锁定投资风险,合理匹配保险资产,提升公司业绩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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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保监会:险资可委托券商基金投资管理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现行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并明确了相关资质条件;二是规定委托投资范围,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同时对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持续评估、利益保护和风险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就受托机构的资质条件,《办法》明确,保险公司选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委托投资,受托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100亿元,具有一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

  保险公司选择证券公司或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委托投资,该公司应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

  保险公司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委托投资,该公司应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就保险资金的投资规范,《办法》明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存款、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保险资金投资金融工具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可在规定范围内,授权投资管理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衍生产品,管理和对冲投资风险,且不得用于投机。

  此外,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对保险公司的薪酬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指引明确提出,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延期支付是基于金融风险的滞后性,一些过度冒险行为短期内会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盈利,而风险往往要在后续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暴露出来。因此指引中关于延期支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象定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二是将延期支付期下限定为3年;三是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董事长和总经理则不低于50%;四是如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职责范围内高管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指引规定,保险公司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四个部分。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3倍之间。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而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为促进公司薪酬水平与风险状况相协调,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但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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