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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就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 拟增加氢燃料发动机相关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征求国家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显示,修改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增加氢燃料发动机相关要求、新增车辆CAL ID和CVN数据备案要求、修改失效策略的定义、增加排放控制系统定义、新增三元催化转化器贵金属检测要求、明确排放质保件故障率上报要求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氢燃料发动机测试循环和排放限值与点燃式发动机一致,整车排放限值与LPG双燃料汽车发动机一致。
对于新增三元催化转化器贵金属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任何污染控制装置的使用,不会带来新的大气污染物或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装有钒基SCR催化剂的车辆,在全寿命期内,不得向大气中泄漏含钒化合物。
移动源(包括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等)是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之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389.6万吨。其中,CO、碳氢化合物(HC)、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24.9万吨、187.2万吨、473.1万吨、4.4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柴油车NOx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提出,新类型产品需要标准进行规范,随着国家氢能产业建设的不断完善,氢燃料发动机的示范运营已日益成熟。目前,我国氢燃料发动机尚无相关排放标准,无法进行相关检验和信息公开。因此,有必要在重型车标准中增加氢燃料发动机的相关要求,支撑氢燃料发动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行标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对排放控制软件和硬件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排放失效策略的定义存在歧义、未能与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有效衔接以及部分技术要求需要适当调整或更正。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本次修订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需求和有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全面适应汽车行业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在标准修订过程中,以满足汽车行业发展需求和实际达标监管为目标,结合汽车新技术的发展趋势、车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借鉴国外法规和成熟管理经验,针对第六阶段标准在实际达标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补充完善措施,以更有效支撑我国重型汽车环境管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就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 拟增加氢燃料发动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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